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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登新:少数人为何仍享受公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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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养老与金融

求问医保局:哪些人群未进医保?

董登新

2020年8月27日,因研究公费医疗制度的需要,我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信箱”咨询:目前中国有哪些地区仍在执行公费医疗?在等待54天后,终于有了回复,邮箱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董登新,您好: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您于“2020-08-2706:44:43”提交的“哪些地区仍在执行公费医疗?”信访件作出了回复。(提示:本邮件不需回复。)

回复内容:

您的来信收悉。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两项制度,分别覆盖就业人群和非就业人群。按照国家规定,基本医保实行属地管理,所有用人单位都应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职工基本医保,执行统一政策。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

很显然,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回复有意回避了“公费医疗”几个字,只是间接地告诉我们:在中国,无论是就业人群或是非就业人群,都应该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中国目前只有两项医保制度,没有第三项制度,也就是说,公费医疗应该是不存在了。

不过,结果好像并非如此。截止2020年10月21日,至少我们湖北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仍在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他们尚未参加全民医保。其实,我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咨询,是想了解,像湖北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仍在推行公费医疗的省份,还有哪几个?结果是没有结果。

众所周知,公费医疗是计划经济的产物。1951年,我国试行劳动保险条例,企业职工开始享受劳保医疗待遇。1952年,政务院发布《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开始享受公费医疗福利。

1989年财政部、卫生部印发《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按规定应由国家负担的公费医疗经费在国家预算中单列一款。经费预算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经由卫生部门拨付给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使用。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对医疗单位、享受单位和个人的经费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式统一与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这标志着企业职工劳保医疗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公费医疗开始终结。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工人一样,必须纳入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不过,后来取消公费医疗工作的进展十分缓慢,主要原因当然既有机关事业单位老人、中人与新人待遇公平问题,更有新旧制度转轨成本问题。这一拖就是十年左右。

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规定: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取消大学生公费医疗的待遇。

2010年,公费医疗改革全面展开。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主要分三级,包括中央、市级、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总人数超过100万人。2010年根据北京市政府的要求,公费医疗改革将先行在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年内区县所属公费医疗单位都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预计涉及人数45万。自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市属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约22万人取消公费医疗,并入职工医保。

据人民日报当时报道,截止2011年底,内地31个省份中,至少有24个省份已全面取消公费医疗,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全部参加医疗保险,而只有湖北、山东、广东、江西、江苏、贵州、陕西7个省份的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仍然实行公费医疗,不过,这些省份的地市县的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均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从2012年至今,8年时间过去了,我们再也看不到那7个省份有关“公费医疗”废除进展的任何情况。为此,我不禁生疑:全国大部分省份机关事业单位均已废除公费医疗,而我们湖北等少数省份的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何仍要固守公费医疗呢?这正是我为什么要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求解的原因。

我国《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起生效施行。该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我们知道,公费医疗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它由财政拨款,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它与基本医疗保险原理格格不入,它无法体现“互助共济”的社保精神,更不利于医保制度的统一与公平。因此,仍未进入医保覆盖的少数机关、事业单位应尽早废除公费医疗,堂堂正正地参加全员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体面的、透明的、人人平等的医保刷卡支付,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最后说明:近二十年来,我基本上没有报销过公费医疗。一是说明我身体好,没毛病;二是偶尔感冒花销不大,因公费报销排队及手续麻烦,我更愿意自费。不过,最近我拔牙一颗后,还需种牙一颗,加上治牙费,总计可能需要两三万,我不知道我们的公费医疗如何报销,因为我们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当时我说费用太贵,医生说你不是有医保吗?我说我没有医保,我只有公费医疗,医生愣了一下,我也愣了一下,确实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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