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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四大违规行为 中基协给天津弘森资管公司开“罚单”

春节后首个周五(2月1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开出7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其中,弘森(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其存在违规行为:一是委公开宣称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二是违规从事私募基金募集行为;三是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四是向投资者披露的年度报告中个别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信息内容不准确;五是未按规定向协会报送并更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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