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红人节|金麒麟基金大V评选 百位大咖入围→投票】
基金代销江湖大起底!券商占据百强榜半壁江山,1%银行保有近4万亿非货币基金
基金销售机构家底公开!
基金业协会近日公布销售机构公募基金销售保有规模“百强”名单。本次数据的公开被称为基金销售行业的里程碑事件。在此之前,各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数据和保有规模一直未披露,只能通过部分上市银行或上市公司的年报窥得一隅。
百强名单中,共有31家银行、47家券商、21家第三方代销机构和1家保险公司。其中蚂蚁基金位列非货币基金保有规模第一,招商银行股票加混合基金保有规模居首。
招商银行稳坐头把交椅
1%银行代销近4万亿基金
共有31家银行入围公募基金销售保有规模百强名单。
招商银行以7079亿元的非货币基金保有规模和6711亿元的股混基金保有规模稳坐头把交椅。工商银行非货币基金保有规模5366亿元,股混基金保有规模4992亿元,位列第二。
在非货币基金保有规模前十中,银行占据8个席位。此外,非货基金保有规模超千亿的银行共有12家,股混基金保有规模超千亿的银行有10家。
透过数据不难看出,虽然我国商业银行超4000家,但进入百强名单的银行只有31家。这31家银行的非货币基金保有规模达37708亿元,占据100家销售机构总保有规模的57.88%。也就是说不到1%的银行保有近4万亿基金,而剩下99%的银行基金销量微乎其微,银行基金代销头部效应凸显。
券商占据半壁江山
此次基金销售保有规模百强中,出现了47家券商的身影,占了将近半壁江山。但在整体保有规模上与银行还有差距。证券公司权益类基金总保有规模合计8750亿元,占100家总保有规模的16.12%。不过,业内人士预计,券商发力基金销售潜力巨大。
数据来源:基金业协会数据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
保有规模最大的券商是中信证券,其一季度权益口径保有规模1298亿元,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保有规模为1315亿元,也是47家证券公司中规模唯一超千亿元的。广发证券一季度权益口径保有规模为741亿元,居行业第二。
华泰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紧随其后,保有规模在500亿元左右。此外,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平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东方证券一季度权益口径保有规模均超过300亿元。
东方证券一季度权益口径保有规模排第10名。东方证券副总裁徐海宁对中证君表示,公司财富管理转型较早,2015年已经提出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的发展战略,并且确定基金代销业务作为主攻方向,相比同行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公司坚持“严选产品、专业配置、买方视角、完整服务”的经营思路, 以“管理人—基金经理—产品”三维评价模式,在全市场范围内严选管理人,走精品超市路线,产品质量较高。
东方证券重视引导客户进行长期配置,在长期封闭型产品的配置比例上相较同行更高,达到了68%的比例,在产品的留存率和保有规模上较同行有一定的优势。
独立代销机构呈“三五二”格局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公募基金销售保有规模占比从2015年的2.14%上升到2019年的11.03%,有了长足发展。
榜单前40名中共有10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其中蚂蚁基金、天天基金、腾讯腾安基金以超过千亿元非货币基金保有量位列前三。蚂蚁基金非货币基金保有规模达到8901亿元;天天基金非货币基金保有规模达4324亿元;腾讯腾安基金非货币基金保有规模达到1040亿元。
此外,还有7家百亿级非货基金保有量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其中,盈米基金、雪球旗下蛋卷基金、同花顺基金、好买基金、陆金所基金为五家面向个人客户销售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上海基煜基金和汇成基金则是面向机构客户销售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百强名单中仅有一家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126亿元的非货币基金保有规模跻身百强。此外,还有一些基金公司子公司上榜,如嘉实财富等,他们依托母公司优势和牌照优势,未来有很大发展潜力。
有利于公募基金行业长远发展
盈米基金肖雯表示:“‘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是困扰基金行业发展的痼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传统的基金销售模式中,销售机构的收入来自于基金交易的佣金,销售机构有动力通过周转用户资产来获取更高额的佣金,销售机构容易顺应投资者的特性,热衷于销售新产品和爆款,加剧了用户‘赎旧买新、频繁交易’的行为。”
肖雯表示,销售机构应该将基金规模的保有额作为考核指标,这是将基金净值收益变成老百姓账户收益的最合适的方式。本次公布代销机构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榜单和排名有利于整个公募基金行业长远发展,有利于销售机构从注重交易额到注重保有规模的转变,对于解决行业“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问题,抑制“赎旧买新”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汇成基金表示,公布代销机构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榜单和排名有利于树立行业头部代销机构品牌,形成行业品牌效应,对于投资者选择代销机构服务平台具有正向引导作用。行业领先的代销机构服务平台通常在投研服务理念、合规性上具有优势,有利于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的形成。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