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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令夕改” 共享电单车为何陷入政策夹缝?

近日,安徽省池州市发布一则限期3天清理共享电单车的公告,在引发舆论关注后,相关部门又转变态度不再要求强制清理。

政策规定何以前后不一致?共享电单车又为何陷入政策夹缝?

4月6日,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清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简称《通告》),要求在主城区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经营企业于2021年4月9日前自行清理,逾期未清理的将由相关部门进行拖离或暂扣。

《通告》发布后,当地市民发出疑问:清理共享电单车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争创文明城市的“临时抱佛脚”?还是经过深入调研、周密论证后的科学决策?记者带着这些疑问,多次联系池州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对方均婉拒采访。

“因为池州争创文明城市,这段时间好像都在清理共享电单车。”街头一位秩序劝导志愿者徐师傅对记者说。

记者在池州走访遇到的出租车司机罗师傅对记者说,4月8日前后,他看到有不少共享电单车被集中清运走了,市中心的共享电单车明显少了。

当地市民反映,共享电单车确实曾对城市交通和环境带来一定影响。负责维护电单车停放秩序的徐师傅说,一些用户对规范停放共享电单车不太在意,以往占道问题突出,影响市民正常出行。近期加强了管理和宣传教育,情况有所改善。

记者从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获悉,近年来,部分营运企业盲目投放,导致共享电单车数量呈井喷增长。目前,池州市主城区已投放共享单车共20300余辆,其中共享电单车达7500余辆,乱停乱放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公共交通秩序。这也是池州市多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清理共享电单车的主要原因。

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池州第一次清理共享电单车。早在2017年,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局三部门也曾联合发布《关于禁止投放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的通告》,要求经营企业于2017年11月10日前,自行清理投放车辆。2018年池州发布的《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实施意见》强调,“现阶段本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上述通告措施显然都未能得到真正执行。

反复无果而终的政策背后,共享电单车解决最后一公里痛点的功能不可小视。出租车司机罗师傅对记者说,公交站距离不少人目的地终点经常还有些距离,市民普遍觉得骑电单车出行很方便。

在池州市主城区,商业广场和街道两侧均停放了大量电单车,这是市民们的出行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新华社记者何曦悦摄

池州市民陈女士说,自己平时骑共享自行车比较多,但是赶时间的时候就会选择共享电单车,方便快捷。“公交太慢太难等了,高峰时也很难打到出租车,有共享电单车方便多了。如果禁用了,普通市民出行肯定受影响。”

面对市民疑问,池州市交通运输局9日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理工作的有关说明》(简称《说明》)称,《通告》发布后,有少数市民认为清理后会给出行带来不便。《说明》称当前工作重点是清理未按规定位置停放的共享电单车,之前要求限期清理的态度发生改变。

满足了“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的共享电动车,也带来了不少乱象。尽管目前不少共享电动车品牌都会在开锁页面和开锁提示音中提示用户规范停车,在地图标明了可停车区域,并提示违规还车最高收取30元调度费,但记者体验发现,共享电动车定位往往并不精确,不能有效限制用户乱停车。

此外,各地频繁发生的共享电动车事故常令人扼腕。在池州近期撤下的清理令中,也提到共享电动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一路走来,共享电单车始终面临着各地此起彼伏的禁令。2020年以来,长沙、成都、深圳等地纷纷对无牌共享电单车下发了驱逐令。4月13日,北京市交通委公布数据显示,北京多部门约谈了违规投放电单车企业,累计清理电单车14215辆。

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这也成了池州等地近年来清理共享电动车的依据之一。然而也有业内声音认为,2017年出台规定时共享电单车存在时速过高、充电隐患等问题,如今已逐渐被业内改良,不宜再依据老规定出台新禁令。

国家信息中心首席信息师张新红认为,共享电单车是否能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电动自行车完成产量2966.1 万辆,同比增长29.7%。“如果市场需求是明确的、政策也是允许的,共享电单车的发展会是积极的趋势。只要朝着为市民提供更安全、快捷交通出行方式的方向发展,共享电单车行业还是有机会的。”

艾媒咨询2020年数据显示,共享电单车用户城市分布当中,一线城市仅占1.8%,二线城市占据27.4%,三线城市占据36.2%,四线城市及农村的用户占比达到34.6%。在公共交通尚不完善的三四线城市,共享电单车用户众多。

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主任郑磊认为,政策发布、调整或者取消,都应该有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等作为施政前提,为提高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提供全方位支撑,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提升,政府还可以利用大数据为社会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郑磊等专家认为,面对复杂经济社会形势,地方政府既不能乱作为,影响公众出行便利,恶化营商环境,也不能不作为,对无序投放的共享电单车企业,该出手时就出手,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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