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27日早间公告,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在网络发布题为《热景生物被怀疑临床试验不实公司回避关键问题》的文章。公司第一时间关注到上述报道并立即展开了认真核实,为了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
关于产品获得CE备案的时间。公司经核实,相关情况如下: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上转发光免疫法)这两个试剂盒,在欧盟上市之前,已经根据欧盟法规由欧盟代表提交欧盟主管当局备案注册,在备案号获得前,根据欧盟法规,备案资料提交后,会获得受理回执函,即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因此,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获得受理回执(该日期即为获得市场准入资格),2020年10月13日和2020年10月27日为公司获得CE备案登记的日期。
关于临床试验样本入组例数的说明。公司经核实,相关情况如下:公司在实施临床试验时遵照临床统计的要求进行了相应样本的入组。
关于CE备案提交资料以及检验报告的说明。公司经核实,相关情况如下:按照CE备案产品的要求,申报者的产品技术文档中,检验报告为企业按照产品技术要求进行的型式检验报告。公司产品于2021年2月12日获得德国联邦疫苗和生物医学研究所(PEI)的检验报告。公司CE备案以及申请德国联邦疫苗和生物医学研究所(PEI)检验所提交资料的基础数据、验证程序等各环节真实,合法合规,符合欧盟的规定。
关于产品研发与临床试验时间的说明。公司在2020年2月就与临床试验单位形成了合作并开始进行入组样本的收集和整理,所以公司年报中所述的持续研发与临床试验的长时间跨度是一致的。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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