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深圳投资者服务) 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 《防范和处置非集资条例》 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因参与非集资受到的损失 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致富十年功 诈骗一场空 大家可千万要谨慎投资 虽然已经说过很多了 但经侦君还是要和大家再唠叨唠叨 关于非集资 你一定要知道的那些事 暴利理财和投资 多是骗局莫搭理 若发现非集资等犯罪线索 积极举报 深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 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在这里 风险提示:本资料提供的意见与评述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所述证券的任何建议及推荐。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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