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电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21期)》。公告显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了豆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肉制品4类食品58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81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总体来看,抽检豆制品59批次,全部合格;酒类4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2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2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肉制品6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1。北京川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北京广吉福鑫商贸中心经营的豇豆,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3。北京佳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4。北京渤洋水产店经营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标称中山市黄圃镇今荣肉类制品厂生产,天猫优百特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北京优百特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萨拉米,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6。北京粥乐汇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7。北京森宝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8。北京松云家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草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