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反洗钱的知识和案例,相信大家都已经略有印象了,但具体到法规上大家可能接触的比较少。比如大家应该有听到或者看到过各类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在讨论反洗钱“3号令”,这个“3号令”到底是什么呢?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呢?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探讨下~
反洗钱“3号令”小课堂
一、什么是反洗钱“3号令”?
“3号令”是指在2016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并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3号令”是对现行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和《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两部规章进行了修订、整合。“3号令”在规章层面明确了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新要求,有助于金融机构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有效性,有助于预防、遏制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有助于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有助于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二、“3号令”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上面提及了,“3号令”是对此前的法规进行整合,并立足国情,借鉴国际通行标准加以修订调整,主要变化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明确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新增建立和完善交易监测标准、交易分析与识别、涉恐名单监测、监测系统建立和记录保存等要求,同时删除原规章中已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可疑交易报告标准;
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限;
新增规章适用范围、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等内容。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
对交易报告要素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收付款方匹配号”、“非柜台交易方式的设备代码”等要素,删除“报告日期”、“填报人”和“金融机构名称”等要素,设计了要素更加精简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要素》。
三、对于我们老百姓而言,“3号令值得注意哪些方面?
其实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最大影响可能就在于大额现金交易的报告金额修改为了5万元、大额跨境交易的报告金额修改为20万元。此外,因为3号令”在规章层面明确了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新要求。所以,当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都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在此也呼吁大家如果在金融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需要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或者尽职调查,也请尽量配合哦。
我们可以通过下述漫画例子具体了解下“3号令”的小知识: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文章参考:
厦门银行三明分行《反洗钱“3号令”之六问六答》
《反洗钱知识宣传手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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