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以来,惠来县法院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为民办实事质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日调解”,解当事人“燃眉之急”
活动中,惠来县法院不断优化条与块、点与面的统筹管理,形成“快立、快审、快结”新模式。
今年4月,神泉法庭仅用1天时间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该案原、被告于去年3月离婚,并约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但由于被告没有能力抚养,原告请求变更抚养权。对此,主办法官主动电话联系被告,从确定抚养权的法律原理、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方面进行劝导,促使被告自愿同意放弃对婚生女儿的抚养权,原、被告就抚养争议达成了协议。
结案后,神泉法庭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近日再次实现了一宗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1日调解”。
善意执行,促和解稳企业
惠来县法院执行局积极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执行工作实效,今年3月底,成功执结一起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3月,惠来县法院受理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润丰公司分期付还原告中兰公司防渗工程尾款及利息,其余两被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却没有如约履行。
今年2月,原告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11653059.87元。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因被执行人账户存款不足,无法通过简单的扣划执行到位。执行法官遂以稳企业、保发展为出发点,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力促在执行生效判决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保障双方企业正常运营。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3月24日,润丰公司履行完毕后,中兰公司专程向执行法官送来“高效执法,勤政为企”的锦旗以表感谢。
细化服务,兼顾情理法
惠来县法院把细化司法服务作为解决难题的关键,在审判工作中努力实现情理法有机融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少华说:“基层的事情通常不复杂,但是很琐碎,所以显得难。但只要工作做得细,就能找到突破口。”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隆江法庭干警了解到被告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多年来与原告的婚姻名存实亡。但原告既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的精神状况及行为能力,也面临着被告父母的强烈反对。办案法官经过多次实地走访摸查情况和思想沟通,顺利完成了对被告的精神鉴定。经诊断,被告为慢性精神分裂症,对婚姻事宜无民事行为能力。4月20日,当事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原告对法庭表示由衷的感谢。
阶段来,惠来县法院干警深入群众中,到社区学校普法授课,到田间地头座谈走访,为困难群众申请资金,为年迈、行动不便当事人登门立案、退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70宗,不仅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更在“润物细无声”中传递司法温度。吕含茵
(文章来源:揭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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