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个来源,提议限制在未经公民的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对个人数据进行限制的个人数据保护条例草案可能会在议会的明年预算会议上提交。
案例草案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批准内阁批准,提出了截至违反隐私规范的公司管理人员的罚款高达15亿卢比和三年监禁。
“个人数据保护法案联合委员会的时间已延长至冬季会议的第二周。最终条例草案预计将在纳入委员会建议后在预算会议上提交议会,“消息人士告诉PTI。
该法案于2月份在Lok Sabha介绍,并已被提交给所有房屋的联合议会委员会,由BJP MP Meenakshi Lekhi负责检查和报告。
内阁批准的草案在12月份批准的互联网公司在国内互联网公司储存关键数据,而敏感数据只能在数据所有者明确同意之后才能在海外转移。该法案在2017年8月至上至高无上的法院判决后起草,宣布“隐私权”是一个基本权利。
APEX法院在2018年9月审判中进一步突出了对强大的个人数据保护制度的需求,其中它将Aadhaar视为宪法有效的计划,而是在Aadhaar法案中击败了一些规定。
根据该法案的规定,所有互联网公司将不得不强制在该国内的辛辛格省份的关键数据。但是,他们可以在数据所有者明确同意之后转移海外的敏感数据,仅在拟议的立法下允许的目的处理它。
关键数据将不时地由政府定义。与健康,宗教或政治定位,生物识别,遗传,性取向,健康,财务等的数据已被确定为敏感数据。
如果被判定有明确地匹配公开信息的匿名数据,以查询被称为“重新的身份”被称为“重新的身份”被发现犯有匿名数据确定在拟议法律下的“技术概率”的解除识别数据。
社交媒体公司将被要求提出一个机制,以识别他们愿意在自愿识别的平台上的用户。
如果他们想要核实,它将是自愿的自愿。
该法案有规定授予遗忘的权利,以及擦除数据,正确和移植数据的权利。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