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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益投资等3机构被出具警示函

原标题:广州粤益投资等3机构被出具警示函

中证网讯(记者 张舒琳)12月20日晚,广东证监局发布信息,决定对广州粤益投资、新余济达投资、广州奥园股权投资等私募管理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广州粤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新余济达投资有限公司在募集管理共青城凯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过程中,存在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从事资金募集活动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

广州奥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理奥园鼎泰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6只基金产品过程中,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基金财产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上述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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