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腾邦发布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未被法院受理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2021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03破申250号,主要内容如下:“本院认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股票交易负责监督管理,腾邦国际公司申请破产重整,应当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无异议函。截至目前,腾邦国际公司未能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无异议函,且已超过预重整期间,故本院不予受理腾邦国际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不予受理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对于深圳中院不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上述裁定,公司拟于规定时间内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以继续推进公司重整事宜。对于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退市风险,公司始终保持高度重视。公司将通过以下途径维持公司的持续经营:继续按照经营计划,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保持业务稳定发展;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努力改善现金流;继续加强与债权人的协商沟通,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积极化解债务危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 经营。
此外,*ST腾邦还在公告中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11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对于被立案调查的具体结果还需等待证监会后续的调查,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1年12月2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1年12月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12月20日,*ST腾邦的收盘价为1.97元。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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