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不仅是电影桥段,而且用各种方式渗透进我们的生活;
洗钱,不仅离我们很近,而且手段日新月异,令人猝不及防;
洗钱,不仅造成资金流动的无规律性,而且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
洗钱,不仅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而且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
洗钱,不仅害人,而且害己!
银行账户是利用金融手段洗钱的重要工具,近年来,非法买卖银行账户行为猖獗,且以“兼职”为名,将魔爪伸向了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和金融管理秩序,还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甚至让象牙塔般的校园蒙上了洗钱犯罪“黑产”的阴影,让原本可以拥有美好人生的大学生被“卡”在了前进的道路上。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个人以牟利为目的出售银行卡,一方面会给持卡人带来巨大的信用风险和经济风险,若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开卡人账户,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征信上留下污点,影响贷款办理等业务;银行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泄露,也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者个人资金损失。另一方面,会给持卡人带来不可预估的法律风险。被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五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且不得开立新的账户。买卖银行卡、身份证件,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妨碍信用卡管理罪、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刑事犯罪。
在此,东方基金提示大家,正确用卡,远离洗钱犯罪,别被银行卡“卡”住了您的人生。
首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和芯片毁损,切勿随意丢弃。银行卡与有效身份证件分开放置,以免一起丢失被盗刷,并影响办理挂失及补办卡片等手续。
其次,不要相信任何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邮件,切勿轻信非法机构或非法中介发布的小广告,并向他人泄露重要个人信息。
再次,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有效打击犯罪分子,自觉维护良好的用卡秩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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