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曾报道过ST中安存在债券违约和业绩连续亏损等问题,并且公司在2016年12月22日收到过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最终在2019年5月30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随着公司违法事实的确定,ST中安也面临投资者的诉讼。
记者从ST中安2022年1月6日的公告中看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民事判决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其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3581例。
尚未判决的案件合计307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后合计为人民币281,436,883.26元;一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3197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后合计为人民币431,979,691.57元;二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77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120,680.43元。
由此可见,随着ST中安调查结果的尘埃落定,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已经开始维权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并在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ST中安的具体违规情况,从之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中安消技术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将“班班通”项目计入盈利预测,但在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重新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导致其评估值严重虚增,并且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5515万元。中安科据此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证监会据此对上市公司ST中安处罚四十万元,对于中安消技术顶格处罚六十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对于诉讼可能会对公司的影响,ST中安在公告中称: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诉讼案件的相关司法程序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全面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公司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2年1月6日,ST中安的收盘价为2.85元。接下来我们还会持续跟踪案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为投资者提供证券维权、股民诉讼等相关咨询与服务,让因上市公司违规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在前期无需投入任何律师费用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截至2020年8月,已有万余名投资者通过“民间维权”栏目获得了相关咨询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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