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中骏集团发布2019年度业绩报告。报告期内,收益增长约20.2%至约人民币213.69亿元。毛利率为27.6%。年内溢利增加9.4%至约人民币40.23亿元。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增加约3.7%至约人民币35.10亿元。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溢利增加约20.5%至约人民币26.50亿元。
全年实现合同销售金额达约人民币805.01亿元,其中包括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401.46亿元,合同销售面积约632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面积约271万平方米,按年分别上升约56.7%及52.4%。
截至报告期末,拥有土地储备总规划建筑面积约3,209万平方米,本集团应占土地储备总规划建筑面积约1,852万平方米,分布于47个城市。
二零一九年,新增46个项目;分布在32个城市,主要包括厦门、北京、济南、南昌、天津、杭州、苏州及重庆等城市,其中12个为新进入城市。共新增地上建筑面积约980万平方米,总土地成本约人民币477.25亿元,应占土地成本为人民币301.55亿元,平均土地成本约每平方米人民币4,872元。
截至报告期末,现金及银行存款结余增加约19.7%至约人民币238.98亿元。净负债比率约为60.0%。
董事会建议宣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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