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组织10余名干警对一处已拍卖拒不腾空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2015年,吴某、曹某以做生意为由,多次向王某借款共计30万元,约定月利息1.5%,但从2016年12月起不再给付利息。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提起诉讼。经凤台法院审理判决,吴某、曹某应偿还王某本息合计38.55万元。
判决生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责令其还款未果后,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处商铺进行评估拍卖。
该商铺经网络司法拍卖流拍后,王某同意用该房屋以物抵债,并补交了差额款。但吴某、曹某仍以该房屋面积与房产证记录存在异议为由,拒绝搬迁。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院组织10余名执行干警对该商铺进行强制腾空。腾空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有争议面积进行现场测量,并与被执行人吴某、曹某耐心沟通做其思想工作,明确其需要履行的法律义务。在执行干警情理并重的劝说之下,被执行人当即表示会配合法院执行。最终,该商铺顺利腾空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来源:凤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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