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某些地方为了追求拆迁效率,即使冒着违法的风险也要进行强拆,对于老百姓来说,国家赔偿程序就成为被征收人最后的救济手段。
那么,究竟什么情况下被征收人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1、行政机关实施的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或已被确认违法。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房屋行为应当具备法定条件,同时遵循法定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如行政机关在不具备法定条件或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实施了强制拆房行为,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即可以在确认拆房行为违法的复议或诉讼中一并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同时也可以在获得确认拆除行为违法的裁判文书生效后在2年内另行单独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拆迁律师友情提示:具体的维权方案该如何选择应根据实际的案情来区别对待。
2、行政机关实施的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虽合法,但却造成被征收人额外的财产损失。
在现实生活中也经常会出现行政机关在具备法定条件下按法定程序实施了拆除行为,但由于拆除过程中处置不当造成被征收人额外的财产损失,比如实施拆除过程中未将被征收人室内财产妥善处置,造成财产灭失、毁损的情形。如出现这种情形时,虽然行政机关的拆除行为符合法定条件,亦符合法定程序,但对于额外造成的被征收人财产损失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行政机关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后,其强制拆除依据被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
例如实践中,某征收部门在做出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后,虽然依法依规申请法院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但由于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违法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情况下,强制拆除行为必然也存在违法性,此种情形下被申请人依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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