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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住房销售新政 三类“无房家庭”可优先购房但5年限售

继7月6日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后,宁波今日又出台了住房销售新政,明确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可在市六区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房,该套住房要求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业内人士认为,优先购房的政策体现了宁波在原有限购升级的基础上保障合理的住房需求,引入限售政策能够防范炒房风险。通过“限购+优购”政策的组合拳模式,有助于落实“房住不炒”和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导向。

7月22日,宁波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切实保障居民自住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市六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三类无住房家庭可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房:一是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之一具有市六区户籍的;二是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三是本人或配偶属于本市引进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的。《通知》同时要求,无房家庭优先认购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此外,《通知》还明确要求,房产企业提供不少于50%的可售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认购;全面实行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线上登记,房产企业不得泄露购房人信息;房源销售前房产企业应优先组织无房家庭优先认购;以虚假资料骗取无房家庭认购资格的,6个月内不得在市六区登记购房意向。

据了解,7月6日,宁波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扩大限购区域范围、调整土地竞价规则、强化金融监管、保障自住住房需求、强化市场销售管理等五方面提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10条新政。其中,为落实“房住不炒”政策精神、切实保障自住需求,新政提出三类无房家庭可以在“供求矛盾突出的商品住房楼盘销售中,优先认购商品住房”,并规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市住建局另行制定”。为落实调控新政,保障居民的自主需求,宁波市住建局牵头起草制定了上述《通知》。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宁波住房销售新政明确了优先购房的导向,在原有限购升级的基础上继续保障了合理的住房需求,体现了有保有压的导向。通过此前宁波限购政策,有效地打击了各类炒房需求。而通过此次优先购房的政策,实际上保障了各类刚需的购房权益。同时,限售政策的引入,也防范了炒房的风险。他认为,宁波此类政策对于一些库存去化过快的城市有借鉴意义的,有助于减少刚需购房的压力。通过“限购+优购”政策的组合拳模式,有助于落实“房住不炒”和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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