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了解到,枣庄市中区中原·东湖阳光小区144户业主之所以迟迟无法办理房产证,与未补缴3600万容积率费用有关。事实是否如业主所说?8月5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采访。
8月5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分别采访了枣庄东湖阳光小区开发商——枣庄市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相关部门枣庄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枣庄市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魏姓经理告诉记者,东湖阳光小区的房产证迟迟办不来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枣庄市中区原来的要求,枣庄东湖阳光小区及其附近的建行小区、东湖明珠小区,三个小区只需共建一个大型幼儿园,但不曾想后续建设的东湖明珠小区、建行小区分别在自己小区内建了独立的幼儿园,“落单”的东湖阳光小区只好自建幼儿园,而幼儿园的建设,就导致小区容积率改变,需要再补缴容积率费用3600万。“但我们是在财政局下属的民生公司拿的地,我们也是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的,所以这块地产生的费用应该由财政局或者民生公司来买单。”魏经理表示,3600万不是一笔小数目,不该由开发商独自承担。
随后,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枣庄市中区自然资源局,该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韩主任告诉记者,东湖阳光小区100多户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局里有所了解,而作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最后一道把关,只要手续齐全,就可以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开发公司未向我们登记机构申请首次登记,没有把小区的6号楼和10号楼登记在中原公司的名下。他们应该将土地、规划、质量验收等材料提交齐全。”韩主任说道。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枣庄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办公室孙主任,孙主任说,“东湖阳光小区这块地原来是国有公司的,后来转让给中原公司了,根据要求提高了土地的容积率达到2.5,后来小区竣工验收的时候容积率达到了2.69,也就是说房子建多了,所以相应的费用应该是由开发单位来承担。”
截至记者结束采访,导致枣庄市中区中原·东湖阳光小区144户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渐渐清晰明了,那么业主们何时能够拿到本该早就属于自己的房产证?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仍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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