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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子上健身房,9节课换了3次私教,要退款却被告知…

在健身房入了会,

却遭遇健身教练频频离职,

日前,

有广州消费者遭遇了这一烦心事。

市消委会“维权君”建议,可先与健身房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提供合同协议等相关凭证,拨打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求助。

才上了9节课,却已换了三位教练

据消费者“叮妹”介绍,今年5月1日,她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基盛古德菲力健身房购买了健身会籍和12节私教课。入会后发现,健身房的教练频频离职。在第二位教练授课过程中,教练游说其参与“618”活动,因考虑到该教练教学内容、方式比较合适自己,“叮妹”冲着这名教练又一次性付款购买了24节私教课。但在7月初,该教练再次离职。

到8月4日,“叮妹”一共才上了9节课,却已换了三位教练。如今“叮妹”与第三位教练磨合不畅,但健身房已再无女教练可供教学。为此,健身房提出,提供男教练教学,“叮妹”说,“这与我当初报健身房为了备孕的初衷相违背,我拒绝了。”

“叮妹”认为,因健身房管理不当导致频换教练的行为已让其消费权益受损,提出全额退回第二次购买的24节未上过的私教课。但健身房给出了相关协议,协议上写明,需扣除30%金额才能退款。

市消委会:以合同约定为首要依据

对此,市消委会“维权君”表示,因“叮妹”与健身房达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出现问题如何解决?要以合同约定为首要依据。

若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由指定教练负责跟进全部课程,一旦指定的教练离职,健身房无法再按照合同提供私教课程,该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回费用。

若合同中并未约定由指定教练负责跟进全部课程,但因为原来的教练离职而希望解除上述私教服务合同的,“在法律上,健身房不存在违约的情况,此时要求退款则需按合同约定扣除一定违约金。”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截图

建议可先与健身房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提供合同协议等相关凭证,拨打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求助。

信息时报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穗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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