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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不成应及时解除合同

信息时报讯(记者 罗莎琳)出售二手房的业主,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当交易不成,双方协商一致需解除合同时,务必及时与买方一起办理《网签合同》撤下的手续,以免影响房屋再次出售,引发更大的经济风险。

5年前,业主汪先生通过A中介公司促成,与买方黄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签订合同当天买方支付5万定金,合同签订后5日内双方在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签订《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下称:《网签合同》)。之后买方黄先生因征信问题,在尝试了多家银行审批仍未能获批的情况下,不得不与业主汪先生解除合同。业主汪先生没收了买方黄先生5万定金,双方解除买卖关系。

今年6月份,汪先生打算把房屋再次出售,通过B中介公司促成,与买方林女士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B中介公司在协助买卖双方办理网签时,系统提示汪先生的房屋已制作网签。这时,汪先生才想起5年前跟黄先生交易时签订了《网签合同》,当时解除了中介公司促成的《房屋买卖合同》,未撤下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签订《网签合同》。

汪先生到按揭公司,要求公司撤下5年前的《网签合同》。按揭公司告知汪先生按广州市的网签规则,汪先生需与当时的买方黄先生一起到场方可办理《网签合同》的撤下手续。由于买方黄先生手机号码已停用,汪先生无法联系到他,而现在他与新的买方林女士约定签订《网签合同》的日期临近,如无法撤下之前的《网签合同》,他将面临违约赔偿的风险。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表示,过去几年处理像本案汪先生的这种案件不在少数。协会在这里提醒各位出售二手房的业主,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制作《网签合同》,当交易不成,双方协商一致需解除合同时,务必及时与买方一起办理《网签合同》撤下的手续,以免影响房屋再次出售,引发更大的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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