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地农民会收到很多份文件,且这些文件都与被征收人的利益有着很大的关系,尤其是收到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这份文件如果不好好的重视,将会对被征收人产生不利的影响。
那么,收到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时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了解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的条件
实践中,被征收人收到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的情况非常的多,收到这份文件意味着自家的土地要保不住了。因此,为了避免被征收方一纸通知所吓到,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的条件是什么?
(1)征收土地方案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已经按照法定征收程序实施征地行为;
(2)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是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的。
(3)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该条文对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责令交出土地必须满足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
从以上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标准不服,可依法提起法律程序维权自己合法权益。反之,若被征收人在收到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之后并未依法维权的,那么可能就会被强制执行。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注意,如果征地项目是没有获得国务院或是省、市县批准的、征地补偿未支付给被征收人的,且作出主体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这份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是违法的。
根据法律法规,作出责令交地的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只能是市、县、省政府国土资源局。据此,村委会、街道办、乡镇政府是无权作出此决定的,一旦作出主体是他们,那么被征收人可拒绝交出土地。
其次,及时的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实践中,在收到这份决定书的时候,大多数被征收人只是一味的在与征收方相对峙,总以为,只要自己不拆,征收方就不会把他怎么样,我的土地和房子依旧还在,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如果被征收人对这份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不服,认为自己是有理的,且也不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那么等到期限届满后,相关部门就会对被征收土地区域申请进行强制执行。一旦法院准予强制执行,则意味着土地即将保不住了。
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收到这份文件时,一定要及时的寻求律师的帮助,让律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是申请行政复议。
据我国现今《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在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