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凯里环城高速“违法用地事件”:拖延赔偿还是要价过高?
蒋成/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每日电讯8月24日消息,近日,《中国能源报》等媒体刊文指出:启动于2017年的贵州省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至今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同时,该项目工程压覆13座矿山,其中投资数千万开发的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因被压覆导致无法开采,造成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赔偿问题至今仍未解决。面对矿权人的协商维权,项目负责人竟直言“黔东南州(政府)管不了我国企、央企。”
报道发出后,迅速被数十家媒体转载,有网民认为,“公路项目建设说压覆就压覆,对企业和个人来讲是致命的,希望民营企业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善待!”
也有网民认为,“2017年项目开工,2016年10月采矿许可证才挂牌竞标,时间的巧合性不言而喻……近5000万元所谓的赔偿,都包括哪些内容,是否应该补偿也是值得探讨的。”
记者实地采访涉事的贵州省钜荣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钜荣矿业)、中电建黔东南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电建项目公司)、凯里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发现,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是否违法,高速公路穿过矿山是否影响采矿,出让价300万元,未投入生产,评估价何以近5000万元等争议,是引起纠纷的关键所在。
争议一:项目用地是否违法?
记者调研了解到,由贵州省人民政府、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与中电建项目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是PPP项目,线路全长73.216Km,其中主线长58.474 Km,麻江联络线14.742 Km,主线起点位于凯里市三棵树镇,终点在福泉老木冲。
该项目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黔中经济区建设,支撑凯里-麻江-福泉同城化和新型工业化发展,促进凯里市过境交通流转换和城区间衔接具有重大意义。
媒体公开报道显示,凯里环北高速项目占地约7287亩,其中占用耕地约2809亩,占用基本农田1745亩,且项目目前没有合法用地手续。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某工作人员表示,早在2019年5月该局就曾收到自然资源部“遥感卫星发现凯里市环北项目疑似存在违法行为”的通知,随后执法大队调查发现,项目道路正式被提取的50个卫片图斑均为违法占地,总面积为3710.28亩。
对此,中电建项目公司与凯里市自然资源局均表示项目用地确实未获批准。中电建项目公司总经理王文云表示,目前项目用地确实还没有拿到完整的审批手续。
“事实上,我公司一直努力推进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用地事宜进行处理,土地报件无法上报,更多是受压矿协商问题、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不一致、占补平衡指标落实等因素影响所致。”王文云说。
凯里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徐业海表示,凯里环北高速公路项目是合法的,项目用地预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7年9月获批。项目涉及的环评、初步设计及概算等相关手续均已获相关部门批复同意。
徐业海同时表示,为了及时形成凯里、麻江、福泉半小时经济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项目用地存在边报批、边建设的问题。
“为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凯里市明确由我专门负责,督促项目业主及时完善项目用地手续”,徐业海说,“现已完成基本农田调规补划、耕地占补平衡等数十项工作,但尚有矿产资源压覆、用地未批先建查处2项工作未完成。”
据徐业海介绍,项目用地未批先建查处问题,8月底可完成;矿产资源压覆问题,因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压覆补偿双方分歧较大,尚未签补偿协议。
争议二:高速公路从矿区穿过是否影响采矿?
此前有媒体报道,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K35-K37段从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中心区穿过,形成了建设项目压覆矿山的事实。”
8月中旬,记者在贵州省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K35—K37段工地看到,公路从矿山中心穿过,猴子岩隧道上为荒山原貌,没有施工痕迹。距离隧道口200米处有一堆2米高的渣土,路面没有铺沥青,车道上3台压路机正在施工。
钜荣矿业负责人刘运启介绍,重晶石是一种以硫酸钡为主要成分的非金属矿物原料,化学性质稳定、不溶于水和酸,可作为油井、气井钻探时的泥浆加重剂,以及油漆、绘画颜料的原料等。
“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隧道穿过矿区,目前钜荣矿业无法进行开采活动。”刘运启说。
对此,王文云回应称:凯里环城高速公路穿过凯里市炉山重晶石矿矿区,平面投影上有所重叠,但最近的8号矿体位于高速公路隧道上方北侧,平面距离约22米处,开采高程与高速公路隧道之间的高差约为175米;另一处距离较近的1号矿体,距离高速公路隧道进口的距离约150米。其余矿体与高速公路间均有冲沟和山体阻隔,空间距离均在200米以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因此,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对该矿权的用益物权并无影响。”王文云说。
王文云认为:“在矿业公司和我们双方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矿业公司仍然可以进行采矿。”
对于媒体报道的“逼停合法矿产”问题,王文云称,钜荣矿业从拿到采矿权至今,从未进行过大型生产活动,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也未“逼停”过钜荣矿业的生产活动。
“反倒是在我们高速公路项目施工中,钜荣矿业于7月17日至23日进行过堵工行为,路障设置至8月16日才解除。”王文云说。
对此,钜荣矿业在一份向黔东南州重点公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回复函中称:“关于堵工问题,中电建黔东南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不愿意按照此前多方共同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得出的结论进行赔偿,我公司只有在我合法的矿山范围内进行矿山基础建设。”
徐业海表示,高速公路属于线性工程,不可避免存在矿产资源压覆问题,项目也预算了矿产资源压覆补偿资金,确保矿山企业得到合理补偿。但是,高速公路从矿区穿过,不表示一定对矿产资源造成压覆,是否压覆应经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争议三:采矿权出让价300万元,未投入生产评估价何以近5000万元?
徐业海介绍,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2014年纳入矿产资源设置规划,2016年8月经批准设置并公开挂牌出让,2016年10月挂牌成交,成交价300万元,2017年1月17日颁发《采矿许可证》。
刘运启说,2018年5月,钜荣矿业向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指挥部递交压覆炉山镇重晶石矿的核查申请。
他告诉记者,同年8月,由黔东南州两高建设指挥部组织相关涉事部门代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凯里市两高建设指挥部,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对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压覆损失进行评估。随后,凯里市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指挥部与钜荣矿业,共同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为矿权资产的评估机构。
记者发现,2019年1月,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与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相互影响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载明:
“贵州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评估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53.21万吨,采矿权评估价值为6382.65万元,涉及受影响的总资源量为40.79万吨,按受影响资源量占保有资源储量比例(76.66%)进行分割,则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与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相互影响区)采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892.85万元。
“对于该评估结果,中电建项目公司与钜荣矿业未能达成一致。”刘运启说,2019年9月,黔东南州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在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黔东南州‘两高’建设指挥部等几方见证下,现场又随机抽取一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再次对压覆矿区进行评估。
12月30日,凯里市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指挥部与钜荣矿业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K35至K37段压覆区)采矿权评估报告》显示:
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1号、8号2条矿体距离公路较近,应划分禁采区,压覆资源共计4.9万吨;
另有7条矿体开采引发地表移动变形对公路影响大,未来无法开采的矿体共计11.72万吨;
9条矿体建设和开采过程中,特别是建井阶段挖方及堆石滚落对高速公路影响较大,无法开采矿体资源共计24.17万吨。
由于上述影响而无法开采的矿体总数为18条,共计40.79万吨重晶石矿资源无法开采,采矿权评估值为4724.70万元。
“两次评估前的协调会都是由黔东南州‘两高’建设指挥部组织,凯里市自然资源局、中电建项目公司、钜荣矿业代表等各方均到场。”刘运启说。
他告诉记者,采矿权价值评估则由凯里市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指挥部、钜荣矿业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来做,“但中电建项目公司对评估结果却不认可,对赔偿一推再推”。
对此,王文云回应,两次评估报告的协调会中电建项目公司均参与了,报告成果意见征求均做了文函反馈,第一次建议按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执行;第二次建议对矿区进行实地勘查与复核。
“评估报告中公路、矿山相互影响情况,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根据{2010}137号文件规定,补偿范围并未包括矿权开采可能产生的收益,并且建设项目压覆区与勘查区块范围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王文云说,“评估公司怎么就评估到4000多万,我就不得而知了。”
记者查阅现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发现: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的,新的土地使用权人还应同时与矿业权人签订协议,协议应包括矿业权人同意放弃被压覆矿区范围及相关补偿内容。
根据文件规定,补偿的范围原则上应包括:矿业权人被压覆资源储量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所应缴的价款(无偿取得的除外);所压覆的矿产资源分担的勘查投资、已建的开采设施投入和搬迁相应设施等直接损失。
徐业海表示,炉山镇重晶石矿是公开挂牌出让的,是合法矿山。如果高速公路建设确实压覆了该矿,高速公路业主应该按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件进行补偿。
“该矿业主虽然办理了部分采矿所需手续,但未取得用地手续,尚未进行实质建设,更没有进行开采”,徐业海说,按照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件,对该矿山的补偿主要是“矿业权人被压覆资源储量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所应缴的价款”。该矿在2016年公开挂牌出让时的成交价是300万元,也就是说2016年市场条件下,该矿所缴的价款是300万元。
期待矛盾化解:建议成立相应调查组或走司法途径
徐业海认为,中电建项目公司与钜荣矿业双方的最大争议在于,高速公路建设压覆了炉山镇重晶石矿多少资源储量以及价值评估是否准确。要解决双方的纠纷,应该以此为出发点。
“在此项工作中,钜荣矿业的合法利益应该依法得到保障,但是国家的补偿资金也不能白白流失。”徐业海说。
有受访者建议:由贵州省与中电建集团成立相应调查组,并邀请具备资质的评估单位遵循{2010}137号文件精神,对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压覆钜荣矿业旗下的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进行准确评估,同时在中电建项目公司与钜荣矿业协商的条件下,顾及两方的利益,做出让双方满意的调查处理意见。
“眼看高速公路即将通车,但是赔偿一直没有解决,作为矿主方,我更担心高速公路开通后项目公司走人,届时会增加维权难度。”刘运启说,“我们钜荣矿业的股东一致认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急解决相关争议纠纷。”
徐业海、王文云则表示,鉴于双方就被压覆资源储量以及压覆补偿价款分歧较大,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信法院会给出公正裁决。“钜荣矿业负责人刘运启三年来上门找过我很多次,我多次劝他到法院进行起诉,可是他至今仍未采纳此建议。”王文云说。
(原题为《是公路项目方拖延赔偿,还是矿权方要价过高? 贵州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违法用地事件”追踪》)
中电建“违法”用地项目逼停矿山,负责人:州政府管不了国企
朱军平 吴起龙/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
“截至目前,我们系统内显示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的相关用地手续仍是‘未报件’。”7月27日下午,贵州省凯里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工作人员对记者坦言,中电建这个属省州重点项目,不过还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几年间我们多次催促,但迟迟未见相关申报材料。
事实上,恰恰是省州重点工程,才让当地自然资源局在执法上屡遭困境,也让被其压覆的合法矿权资产饱尝苦楚,面对矿权人的协商维权,项目负责人竟直言“黔东南州(政府)管不了我国企、央企。”
那么,到底是什么让“违法”项目正常开工运转,又是什么导致合法民营企业权益长期受损呢?
中国电建-贵州高速 本文图均来自于“中国能源报”微信公众号(吴起龙/摄
“违法”用地已持续多年
公开资料显示,贵州省凯里市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启动于2017年,计划在2020年9月正式通车,该项目属贵州省州重点工程,由中电建黔东南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建项目公司”)建设运营管理。
企查查数据显示,中电建项目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9日,注册资本2亿元,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电十四局”)、黔东南州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其中中国水电十四局持股30.5%,为第一大股东。
凯里市环北高速项目K35-K37段 (吴起龙/摄)
7月27日,凯里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工作人员给中国能源报记者现场展示了一张图表。表中所收录数据显示,凯里环北高速项目占地约7287亩,其中占用耕地约2809亩,占用基本农田1745亩,且项目目前没有合法用地手续。
该工作人员的说法得到了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的证实。“经查,凯里市环北高速项目没有合法用地手续。”该负责人指出,早在2019年5月我局就曾收到自然资源部“遥感卫星发现凯里市环北项目疑似存在违法行为”的通知,随后执法大队对项目涉嫌非法占地进行了调查。
凯里市自然资源局调查发现,项目道路正式被提取的50个卫星片图斑均为违法占地,总面积为3710.28亩。经套合《凯里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凯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比发现,涉及旱地1127.68亩、水田668.75亩、有林地665.45亩、灌木林地613.25亩、其他林地189.7亩、其他草地431.58亩、裸地6.03亩、设施农用地2.9亩、坑塘水面4.28亩、河流水面0.66亩。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面积为440.71亩,不符合该规划的面积为3269.57亩,包含基本农田1265.28亩。
凯里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中电建项目公司的上述违法占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多次以口头和发函等形式通知中电建项目公司处理相关问题,但对方并不理会,因其有国企(中国电建)背景且所涉项目为省州重点工程,我们执法也是有心无力,根本执不动。”该负责人无奈地说。
“没办法……我们只好于2019年6月24日将中电建项目公司涉嫌犯罪案件移交给凯里市公安局。”上述负责人补充说。
随后记者前往凯里市公安局跟踪采访核实。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对记者表示,局里确实收到了凯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电建项目公司涉嫌违法占地的案件线索,随后公安局也向当地政法委进行了汇报,暂时还未得到上级处理意见。
“其实,自然资源局应该移交案件的相关调查证据,而不仅仅是移交涉嫌违法占地的案件线索。”该副局长补充道。
不仅如此,自然资源部新闻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规定,自然资源部通过遥感卫星发现疑似违法现象后,会直接发给地方部门负责调查,当地则需将调查结果逐级上报给省级自然资源厅,再由省自然资源厅上报到自然资源部。“但截至目前,有关凯里市环北高速涉嫌违法占地的调查结果,我部还没有收到。”
重点项目被指“重点”违规
公开资料显示,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为申请人向行政审批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审计;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等。
“据我所知,压矿的路段土地使用手续还在矿权人手里,中电建项目公司怎么可能拿到完整的土地手续呢?”一位不愿具名的凯里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既然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施工许可证是如何办理的呢?凯里市自然资源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只能看到这项目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不过省州重点项目也有可能拿到了“先行用地手续”,不过具体情况自己也不清楚。
凯里环北高速施工现场(吴起龙/摄)
记者查询发现,“先行用地”最早出现在1991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抢险救灾急需用地的,可以先行使用,但事后必须按照规定补办临时用地或者征用、划拨土地手续。
2011年《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铁路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规定,国家重点公路、铁路建设项目,因工期紧急需开工建设的,在用地通过预审、项目可研批复后,桥梁、隧道、车站、特殊地基处理等控制性单体工程,以及受季节影响或与其他工程交叉干扰急需开工的工程,在设计审批部门确认工程选址和范围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并办理先行用地。先行开工工程涉及的拆迁安置用地,可一同申请办理先行用地。先行用地经批准后,要严格按照批准用地范围进行建设,同时抓紧申报正式用地,原则上应在6个月内完成。
因凯里市自然资源局不清楚中电建项目公司是否取得过先行用地手续,记者便前往中电建项目公司希望能够查看相关手续。但是先后3次采访中,工作人员分别以领导不在无法接受采访、手续文件涉密、需向领导申请等理由推脱,致使记者始终未看到任何有关凯里环北高速项目的土地使用、项目施工等有效手续。
此外,对于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的凯里环北高速项目为何能在当地顺利开工;“违法”用地却能“逼停”多座合法矿山;“违法”省州重点项目为何一路“绿灯”等问题。中国能源报记者先后2次前往黔东南州政府、2次通过拨打电话以及发送短信的方式采访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州长罗强,遗憾的是截至发稿时,罗强州长始终未对此事做一字回应。
当地一位熟悉项目的人士评价称,修建高速公路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也便于人民出行,但本就占据着优势资源的重点项目更应该合理合法的推进,而不能借助优势去违规。“像凯里环北高速属省州重点工程,且中电建项目公司还坐拥国企背景,可谓优势占尽,但有些操作甚至会凌驾于地方政府的管理之上实属不该。”
“黔东南州管不了我国企、央企”
资料显示,先行用地的适用范围最开始只涉及抢险救灾,后来逐渐扩展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以及其他急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曾公开表示,涉及到重点工程项目时,很多人会下意识地认为,既然是重点项目肯定是合法的,其实不然。当涉及到先行用地时,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其合法性:首先,先行用地批复不是正式的用地批复文件。先行用地,只是为让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尽快开工建设而采取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先行用地施工建设的程序,根据2011年的规定,涉及公路、铁路项目先行用地的,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进行正式用地报批。
其次,先行用地的用地批复范围确定,不能超范围用地。重点建设工程,并不是整个项目都会先行用地,如果超过先行用地批复范围进行施工,就是违法行为。
另外,先行用地必须先行补偿。按规定,申请先行用地前,必须先就补偿安置征得被占地单位群众同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先行用地虽不是正式的征地程序,但政府部门也必须依法给予合理安置补偿;对于未给予补偿的,即使项目有先行用地批复文件,当事人仍可主张其有权获得合理安置补偿的权益。
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矿区一角(吴起龙/摄)
“当初为支持黔东南州的公路建设,我选择相信州政府和中电建项目公司的承诺。”贵州省钜荣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荣矿业”)负责人回忆说,在未得到补偿的情况下,我们主动让步允许其在公司重晶石矿区范围内施工,但如今看来,只能说我被骗了。
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采矿许可证显示,该证书取得于2017年1月17日;中电建项目公司取得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同意初步设计的时间是2018年4月30日。
记者查阅材料后发现,自钜荣矿业工作人员发现道路施工人员在矿区施工后的几年间,黔东南州政府部门、中电建项目公司以及钜荣矿业已经进行了多轮协商。
2019年9月22日,中电建项目公司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征地拆迁工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中明确,由州政府负责协调该项目压覆矿山补偿,由“两高”建设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并同意第二次评估结果作为压覆矿山补偿的最终依据,中电建项目公司及钜荣矿业公司均不得反悔。
据钜荣矿业负责人反映,进入2020年后中电建项目公司不断推翻此前的协商结果。其中5月27日上午,在凯里市中电建项目公司五楼会议室协商凯里市炉山镇重晶石矿压覆赔偿事宜期间,因谈判一时无法达成一致,中电建项目公司总经理王文云现场发威,拍桌子称“黔东南州(政府)管不了我国企、央企,罗强州长撤不了我王文云和薛锋(副总经理)的职。”
7月28日,黔东南州组织召开“州重点公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研究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项目因压覆炉山镇重晶石矿引起媒体关注的专题会议”要求,中电建项目公司必须按照州“重公办”(即州重点公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此前形成的决议,在8月1日前将凯里环北高速压覆炉山镇重晶石矿赔偿的处理意见及方案,书面告知炉山镇重晶石矿矿业权人钜荣矿业,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中电建项目公司自行承担。
不过,中电建项目公司30日发布了一份由王文云签发的文件中提到,黔东南州政府有关部门与项目公司非行政隶属关系,上述协商函件只能做建议参考,并非行政命令。
对于中电建项目公司未取得土地手续便动工建设、压矿赔偿,以及项目二分部新街隧道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虚构事实骗取1000余万元工程款等问题,记者分别发函至其控股公司中国水电十四局以及其控股公司的母公司中国电建,分别就如何监管下属公司与涉及项目;压矿赔偿工作为何不按照原国土资源部规定进行等问题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时,暂未收到任何回复。
对于黔东南州和凯里市“违法用地”、中国电建下属公司等存在的问题及深层次原因,中国能源报将继续进行跟踪报道。
(原题为《中电建贵州“违法”用地项目逼停矿山 负责人:州政府管不了我国企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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