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
淄博一健身房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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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
张店区南京路上的一家健身房
准备运走部分设备时,
被场地出租方工作人员拦下。
“我们在剑桥国际广场租了场地,开了一家健身房。现在租期还没结束,想撤场,准备运走设备的时候被物业拦下了,要10万元。”9月15日上午,山东青岛的王先生拨打0533-3585000新闻热线表示。
记者来到剑桥国际广场内的起动健健身房,
未见到健身者,内部经过装修,
很多健身设备被包好准备运走。
去年6月份,王先生与淄博一家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毕先生签订租赁预定协议,准备租赁剑桥国际广场三楼商铺开健身房。当月月底,签订了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年,从当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王先生的父亲是健身房的投资人。他告诉记者,保证金和第一年的租金早就交了,签了合同之后开始装修,因从多个地方订设备等原因进度比较慢,装修未完成,健身房也没能正式开业,随后就赶上了疫情。
根据合同,健身房一方应在今年9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但并没有交。“考虑到这边房租压力大,因为疫情亏损严重,资金链出了问题,我们打算换地方经营,9月初就跟物业说不在这里干了,准备撤场。”王先生的父亲表示,物业提出让他们把场地恢复原状,或者交10万元由物业来进行恢复,他们打算先搬走设备以后再恢复或跟物业公司协商处理,9月14日找来搬家公司准备将部分设备运回青岛时被拦下了。
对此,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毕先生表示,健身房没有按期交第二年租金,9月14日还在未通知物业的情况下准备运走设备,但它目前没有走撤场流程,合同还未解除,所以不能随意拉走设备。在恢复原状问题上,按照合同约定的来执行,10万元费用也可以作为押金,等恢复之后经过验收再予退还。毕先生告诉记者,建议健身房一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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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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