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煤矿开采致房屋受损,贵州91位村民诉县政府、矿业公司再审胜诉
新京报 记者:刘瑞明
煤矿的陆续开采还带来很多问题。陈治超提到,从2011年开始,村里开始出现水源断节。此外,每到雨季他们就会担心房屋沉降,“村寨里已经出现了整个地面塌陷的问题,鉴定报告说我们住房底下是在采空区,我们很担心房子会一下子倒了。”
因煤矿开采致房屋受损,当地未组织搬迁避让,贵州织金县91位村民将县政府和矿业公司诉至法院。
该案历经两次审理后,于9月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院再审开庭。法院当庭宣判,织金县政府应根据村民受灾程度及灾情变化,依法履行组织搬迁避让的职责,相关费用由矿业公司承担。
23日下午,91位村民的代理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案自2016年首次立案以来,历经五年之久,“村民们听到庭审结果很满意,眼泪差点流出来。”
村民代表陈治超也提到,大家得知判决结果都很欣慰。“有的村民还自费租住在附近县城里,现在大家都等着政府组织搬迁。”
本案二审判决书。图源裁判文书网
91位村民诉县政府和矿业公司,两审均败诉
2017年5月23日,织金县91位村民诉县政府、第三人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绮陌乡兴荣煤矿(以下简称兴荣煤矿)不履行地质灾害治理法定职责纠纷一案,在毕节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判决书显示,原告村民们认为,由于煤矿开采使地下水、地表水减少、干涸,他们无法进行生产,且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村民曾多次向织金县政府及兴荣煤矿反映,但对方未进行实质性的治理,请求法院判决织金县政府采取搬迁避让措施。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三人兴荣煤矿因采煤工程活动导致受害地部分村民房屋开裂受损、水源枯竭和地裂缝的地质灾害事实客观存在。
发生地质灾害后,织金县政府明确了处置原则为Ⅰ、Ⅱ级维修,Ⅲ、Ⅳ级搬迁,同时制定地质灾害处置措施,并委托第三方就地质灾害受损房屋进行评估鉴定,协助兴荣煤矿进行受损房屋搬迁赔偿金、房屋维修赔偿金等发放等工作。
但对于已经达到应当采取搬迁避让标准的Ⅲ、Ⅳ级房屋,织金县政府并未组织受灾村民进行搬迁避让,而是由兴荣煤矿根据房屋受灾程度支付房屋赔偿金,由村民自行选址另建房屋。
后法院一审判决, 91位村民在织金县政府采取工程治理及搬迁避让工作中,认为赔偿标准过低,要求全部搬迁,请求判决织金县政府不履行地质灾害治理职责的行为违法,判决其履行地质灾害治理职责,对原告采取搬迁避让措施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村民们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8年12月,贵州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了原行政判决。村民们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织金县有地面出现裂缝。受访者供图
再审:县政府应组织搬迁避让由矿业公司承担费用
9月21日,该案再审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院开庭。
庭审视频显示,91位村民的代理律师提到,煤矿的陆续开采导致所在采掘区地表以下出现大面积采空,事发后织金县政府应组织村民选址,对村民进行整体搬迁,“但政府没有进行集中安置,也没有告诉老百姓去哪里建房。”
被告织金县政府辨称,织金县在地质灾害发生后采取了积极的措施,进行了成因分析和价格评估,并且已对村民进行货币补偿,“织金县是产煤大县,如果这91户全部搬迁,那织金县类似的情况可能会有上千户。”
第三人兴荣煤矿的诉讼代表则认为,兴荣煤矿已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停产,并对受灾村民进行了补偿。该诉讼代表提到,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并未说明这91户村民房屋所在区域是不能居住的,“根据鉴定报告,我们认为原告村民们并没有达到整体搬迁的条件。”
合议庭认为,对于搬迁安置点的确定、地质评估、建设规划等,均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作为。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受灾程度不重、尚未达到搬迁避让条件的村民,织金县政府应当协调兴荣煤矿发放房屋维修、加固等赔偿金;对于受灾程度严重、已经达到搬迁避让条件的村民,织金县政府应当积极组织村民开展搬迁避让工作。
庭审持续到当天18时许,后最高人民法院当庭宣判, 撤销贵州高级法院及毕节市中级法院行政判决;责令织金县政府根据兴荣村村民受灾程度及灾情变化依法履行组织搬迁避让的职责,相关费用由兴荣煤矿承担。
村民家中房屋墙面出现裂缝 。受访者供图
村民: 得知判决结果很欣慰,等着政府组织搬迁
23日,原告91位村民的代理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案自2016年首次立案以来,历经五年之久,“村民们听到庭审结果很满意,眼泪差点流出来。”
陈治超是原告诉讼代表人,据其介绍,兴荣煤矿的位置离自家不到一公里,早期煤矿只在井下施工,直到2009年才开始大面积采煤。不久后,织金县的地面上陆续出现裂缝,“这是地质灾害的前兆。”
2012年,陈治超家中房屋也开始出现裂缝。他描述称:墙上、地上有几百条裂缝,约5毫米至5公分不等。2013年,陈治超收到煤矿委托第三方出具的鉴定报告,得知自家房屋的等级为I级,“我们家上有七十岁老人,下有孩子,没有去的地方,现在还是住在危房里。”
陈治超提到,织金县政府也曾向受灾村民发放补偿款,但村民们一直希望政府能组织大家搬到一个没有地质灾害的地方。
村民家中墙体裂开。受访者供图
因此,村民们从2013年开始向县政府反映情况,收到了“尽快解决”的回复,但问题始终却没有得到解决,便联合起诉县政府和矿业公司,“我们想通过法律起诉来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陈治超说。
煤矿的陆续开采还带来很多问题。陈治超提到,从2011年开始,村里开始出现水源断节。每到雨季他们就会担心房屋沉降,“村寨里已经出现了整个地面塌陷的问题,鉴定报告说我们住房底下是在采空区,我们也很担心房子会一下子倒了。”
陈治超表示,庭审结束后,大家得知判决结果都很欣慰。“有的村民还自费租住在附近县城里,现在大家都等着政府组织搬迁。”
新京报记者 刘瑞明 实习生 高欣然 周思雅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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