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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一小区竟有2家物管,物业和房开这么说……

近日,有市民致电记者称,安顺经开区金鼎广场目前存在着两家物管公司,给业主带来了不便。

一小区两物管

日前,记者来到了位于安顺南马附近的金鼎广场。金鼎广场分为商业和住宅两部分。据小区业主介绍,目前,小区内总共有两家物管公司,一家为公元物业,一家为永恒物业,两家物业都声称对小区进行管理,但两家又都好像没有管理,他们现在也不知道该找谁。

两家物业公司相隔一间房

小区一名业主称,从接房之后,管理小区的就是公元物业。今年11月,永恒物业入驻了小区。现在,一家未撤离,一家又进来,就形成了一小区两物管的情形。

公元物业杜经理说,他们目前仍是金鼎广场的物管。不过自己的门头已被房开拆掉,同时,水电也被断了,即使如此,他们仍派人留守在此。

永恒物业一名经理则表示,他们和房开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目前,小区只有一家物业,就是他们永恒物业,不存在“一小区两物管”的说法。

房开与物业有纠纷

记者采访发现,“一小区两物业”情形的出现,原因在于公元物业与金鼎广场开发商——贵州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据了解,公元物业系金鼎广场前期物业。2017年7月,双方签订了《金鼎广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发公告称小区无人管理

贵州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邓天福告诉记者,他们和公元物业签订了合同之后,该公司并未对小区进行有效管理,导致出现脏乱差的现象以及其它问题。同时,他们是与公元物业总公司签订的合同,但对方却派出分公司的人来管理。此外,物业服务合同已到期,所以他们另聘请物管。

对此,公元物业杜经理则有不同说法。他说,小区脏乱差是由于业主刚刚接房,小区处于装修高峰期,有大量装修垃圾堆放。同时,地下车库尚未开放,导致车辆在小区内行驶,也会造成脏乱差。此外,对于分公司一说,他则表示,他们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代行总公司业务。

房开是否有权解聘物业?

记者从金鼎广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看到,该合同规定物业管理委托期限为2年,从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止,本合同限期届满,若小区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合同可延续至业主委员会新签订合同为止。

据悉,小区目前尚未成立业委会。

对此,贵州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邓天福认为,该合同中规定了期限2年,房开有权解除合同。

不过,公元物业杜经理则认为,房开已将房子卖出,要解聘物业,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至少要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房开是无权解聘物业的。

永恒物业贴出公告称已入驻

记者了解到,此前,金鼎广场出现延期交房,房开对部分业主免除物业费,约40余万。公元物业向房开催款,但未收到款项,因此将房开告上法庭。

11月10日,西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判决房开支付物业服务费42万余元。同时,法院认为,在本案中房开所举出的证据不能证实公元物业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因此《物业服务合同》不应解除。

对此,房开负责人邓天福表示,他们还将对此进行上诉。

此外,安顺经开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小区两物业的情况是不允许的,他们将针对此事进行协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周强

编辑丨王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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