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刘哲姝
厦门网讯 (厦门晚报 记者 彭菲 通讯员 陈婷婷)从网上买的豪华酒店房券,到前台办理入住时却被告知酒店近期没有这种送券的活动,不能消费。这下客人有意见了,没想到一投诉竟揪出了一个“家贼”。近日,经湖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湖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白某是这家酒店财务部的职工。
据了解,湖里区某酒店在2017年开业时,曾推出有效期为3个月的“免费高级标房券”,此后剩余的空白房券一直留在财务部保管。在财务部上班的白某发现之后,便打起了这些房券的主意。2019年6月至7月,他趁酒店会计不在,盗得若干张空白房券,之后又从出纳处偷拿了消费券专用章、日期章,在空白的房券上盖了两枚印章。
准备好后,白某便向身边的朋友推销起房券,同时通过网络发布了售卖信息。当有人想购买时,白某没有自己出面,而是叫来朋友叶某某帮忙,并提出可以给点跑腿费。不知真相的叶某某觉得,只不过是跑跑腿还能赚点小钱,便满口答应,帮忙交易了六七次。据叶某某说,一共赚了四五千元,都花掉了。
酒店方面表示,前台很多是实习生,刚开始接到有盖章的房券,没有仔细识别便帮客人办了入住。后来,因为多人持券前来消费,引起了酒店管理人员的注意,经核查发现漏洞,因此不再接受这种房券消费,客人得知被骗后报了警。
经查,白某一共售出145张房券,单价为220元至300元不等,非法获利35700元。案发后,白某的家属代他向受害人退赔了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白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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