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周程程每经编辑 陈旭
营商环境成为2021年第一场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
1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要求进一步打通落实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会议指出,受国务院委托,在全国9个省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第三方评估。总的看,《条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企业对减税降费、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满意度较高,对“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便利企业开办经营的改革举措感受明显。
看到成效的同时,会议还要求,要促进公平竞争,推进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加大信贷中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潜规则”的查处力度。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2020年我国在极为困难条件下新设市场主体2000多万户,逆势大幅增加并保持较高活跃度,离不开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这与为应对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帮扶措施有关。
例如,2020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从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复产、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便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力度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2020年3月至10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单位先后分四次共赴20个省(区、市)调研,并开展全国个体工商户抽样调查,了解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和政策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各项帮扶政策举措。
此外,在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社保减免、房租减免等方面,相关部门也研究出台了更为细化的扶持政策举措。
会议指出,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的同时,评估也发现企业对招投标、中介服务、融资等方面问题反映较多。同时,东部地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之间,省会城市与非省会城市之间,落实《条例》的进展也不平衡,有些差距明显。
为解决上述问题,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条例》落实力度,放出活力,管出公平公正,服出效率。
会议要求,要鼓励东部地区、省会城市对标国际先进先行先试,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非省会城市以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同时,要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创新举措,催生更多新市场主体,按市场规则运行。
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针对企业反映的招投标、中介服务、融资等方面问题,此次会议提出,促进公平竞争,推进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加大信贷中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潜规则”的查处力度。
这其中,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来,监管部门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但一些机构却暗地里采取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潜规则”,削弱了国家政策的落实效果,影响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违规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典型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指出仍有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助贷机构对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贷款中违规收取应减免费用,强制捆绑销售,收取高额服务费和代理手续费,抬升了综合融资成本,削弱了小微企业获得感。
例如,《通报》显示,平安保险(集团)下属平安普惠与兴业银行合作发放小微企业普惠型贷款,强制捆绑销售保险,收取高额服务费,推高综合融资成本。
针对此类型问题,《通报》强调,要切实维护贷款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附加不合理条件、强制捆绑销售、转嫁成本、违规收费,变相增加小微企业隐性融资成本。对无视禁令、顶风违规的,金融监管部门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要求,要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放得开又管得住,进一步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行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对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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