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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压力大 蓝光发展暂缓实施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

新京报讯(记者 徐倩)7月15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光发展”)发布关于延缓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0年,蓝光发展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2亿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61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61亿元。

根据此前《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蓝光发展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为2.56亿元,加上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75亿元,合计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7月12日,蓝光发展累计到期未能偿还的债务本息合计45.44亿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其货币资金余额为110.16亿元,其中可自由动用资金为2.07亿元,有专有用途的项目预售监管资金64.27亿元(优先用于项目建设及经营支出),合作项目资金34.64亿元(公司无法单方面使用),项目开发履约保证金、按揭保证金、银行冻结资金等其他受限资金9.18亿元,上述资金公司无法自由调用偿付金融机构的负债(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蓝光发展表示,由于偿债压力巨大,尚未能筹集到2020年度利润分配所需资金,预计无法在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利润分配事宜。蓝光发展结合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为了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最终实现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拟延缓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蓝光发展表示,由于阶段性流动性紧张引发的债务风险,公司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金融监管机构的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努力筹集2020年度利润分配所需资金,并把上述分红事宜纳入公司后续债务重组整体方案中进行考虑。公司将在明确具体分红安排后及时进行披露。

新京报记者 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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