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查处力度再加强,多地银保监局开大额罚单
第一财经
作者:安卓责编:林洁琛
查处力度空前。
今年以来,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强。
继3月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展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专项排查以来,排查结果也在持续显现。
8月7日,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经过多轮滚动排查和监管核查,截至目前,共发现21.55亿元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另外,就此前曝光的“深房理”事件,深圳银保监局核查发现其问题贷款金额合计10.64亿元,其中,涉及经营贷3.80亿元。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逮捕2人,刑事拘留3人。
与此同时,多地银保监局已就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违法违规事实开出大额罚单。
力度空前
8月6日,广东银保监局网站一口气公布了12张因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4家银行12家分支机构及10名责任人被罚,罚款金额合计109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个人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被挪用入房地产市场,广东银保监局对工商银行的9家分支机构合计罚款500万元,7名相关责任人警告并罚款合计35万元;对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罚款210万元,一名相关责任人警告并罚款15万元;对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罚款200万元;对兴业银行广州花城支行罚款120万元,2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批处罚者中,工商银行的受罚金额最高,并涉及多家支行。
与此同时,福建银保监局也因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案由,向福州农商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开出8张罚单,合计罚款315万元。
深圳金融监管部门数据则显示,在行政处罚方面,继2020年和今年初就涉房贷款违规问题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后,近期再次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合计处罚1224.51万元,其中大部分为涉及房地产信贷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在核查中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贷前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资金流向监控不到位问题;部分借款人存在虚构经营背景,套取经营性贷款并挪用于购房的行为;另有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存在提供过桥资金、协助编造虚假资料、规避资金流向监控等行为,手法隐蔽且不断翻新,给核查工作造成一定困难。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已督促银行认真落实整改,限期收回问题贷款,建立问题台账,逐项对账销号,举一反三,堵塞信贷管理漏洞,确保经营用途贷款真正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对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和责任人员,已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查实的提供虚假资料的借款人,以及协助违规套取经营用途贷款的中介机构,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通报,列入银行禁止合作黑名单,或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征信系统予以惩戒。
严查“深房理”案
今年4月初,网民公开举报“深房理”违法违规炒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根据七部门联合调查信息,“深房理”涉嫌房产众筹和代持、违规套取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虚假广告宣传、隐瞒收入偷逃税款、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非法集资等多项违法违规问题。此外,部分中介涉嫌为“深房理”违法炒房提供便利。目前,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已被依法依规启动问责和处罚,2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深圳银保监局组织银行开展的排查和监管核查显示,“深房理”相关人员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以多次转账、化整为零、提现等方式规避资金流向监控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共涉及住房按揭贷款、经营贷和消费贷等不同类别,问题贷款金额合计10.64亿元,其中,涉及经营贷3.80亿元。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重点约谈了14家小贷、融担公司,对6家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并对6家公司下发了监管函,要求其暂停涉房等违规业务,按期整改。
对于“深房理”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逮捕2人,刑事拘留3人。
另外,“深房理”在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虚假广告、虚构买房案例,以不实宣传吸引会员,严重违背了“房住不炒”精神,深圳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处以200万元罚款的顶格处罚,目前该项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深圳市税务局目前也已对“深房理”立案检查,经查存在隐瞒收入涉嫌偷逃税款问题。
同时,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介绍,“深房理”案件中有119人参与房产代持或众筹,按照规定,对上述人员3年内停止其在深圳市购买商品住房、租购公共住房及公积金贷款的资格。“深房理”会员中有44人为持牌房地产中介人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已采取停止网签权限、纳入行业黑名单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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