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鹿杨)“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是防汛工作的底线。市住建委近日发布《2022年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工作要点》,提出要汲取北京“7·21”和河南“7·20”特大洪涝灾害教训,完善城镇房屋防汛工作体系,对汛前无法完成解危整治的房屋,要建立“一房一案”,专人负责,保证汛期城镇房屋使用安全。
据悉,对于今年城镇房屋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疑似危房,要组织安全鉴定和汛前解危工作;对于各区经鉴定确认的危房,要督促产权人及时解危;对于已列入“清册”没有解危治理的城镇危房、积水低洼院落及发生过倒灌的普通地下室要逐年销账;对于当年发现的漏雨房屋、低洼院落及普通地下室倒灌等要列出“清册”重点关注,组织好抢险抢修工作。
《工作要点》还提出,各区要认真落实“接诉即办”工作,力争做到“未诉先办”,对汛前无法完成解危整治的,要建立“一房一案”,专人负责,保证汛期城镇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翻建、挑顶等修缮工程因工程量大等原因不能在汛前竣工的,应采取支顶、加固或动员住户迁出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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