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记者 曹政 实习生 余美霖
1元/2小时,0.52元/小时,0.64元/小时,1元/3小时……北京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4月起统一收费标准,但各小区的收费仍是五花八门。记者连续多日调查发现,多个小区及充电桩公司并未执行政府定价,且没有实现价费分离,居民实际缴纳的电费仍高于收费标准。
未体现电费统一收取
根据本市4月起施行的《关于规范本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分为电费和充电服务费,用电纳入“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电费执行政府定价,电价标准为0.5103元/千瓦时。
政府定价了,但小区里的收费标准还是“一家一个样”。朝阳区十里堡东里126号楼下,安装了“小绿人”和“全来电”两种不同厂商的电动车充电设施。“全来电”的信息牌上虽然印着“收费标准”四个字,但具体内容是空白的,记者扫码才得知收费标准:电量小于1.2度时,每小时0.75元,2.5元充满;大于1.2度时,超出电量按照0.8元/0.5度计算。“没有服务费,只是收电费。”“全来电”的客服解释。
仅两米之外的“小绿人”充电桩就是另一个价。扫码可知,其按电动车功率阶梯收费,200W以下是1元/2.5小时,200W到350W是1元/2小时,350W以上是1元/1.5小时。“小绿人”客服也表示,这只是电费,不含服务费。记者计算了一下,按照一台250W新国标电动车计算,理论上充电耗用1度电大约需要4小时,使用“全来电”充电桩费用是2.5元,使用“小绿人”充电桩费用是2元。无论哪种,都明显高于每度电0.5103元的政府定价标准。
打包收费标准不透明
需要注意的是,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分为电费和充电服务费,电费实行政府定价,充电服务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按照《通知》要求,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要实现价费分离,即电费与服务费应当分别计价、分别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
但实际上,一些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依然是打包收费。在朝阳区北苑世华泊郡小区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公示的充电收费标准是按照电动车的不同功率来确定:功率250W以下的电动车,每3小时收费1元;250W到350W的电动车,每2.5小时收费1元;350W到600W的电动车,每2小时收费1元。“这个费用里包含了电费和服务费。”运营世华泊郡小区的第三方公司北京小蚂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客服说。充电标准并未明确费用中哪些属于电费、哪些属于服务费,连该公司工作人员也说不清。
其实,“价费分离”模式是为了实现收费透明。“虽然就是几块钱的事,但也该让我们明明白白。”常用充电桩的居民陈先生说,每次充完电就直接扣款,但是这里面有多少是电费、有多少是服务费,自己从来也没有搞清楚。
记者走访昌平区、朝阳区10个不同小区发现,这些小区所采用的6种不同品牌充电桩,要么是存在打包收费现象,要么就是未按政府定价收取电费。
价费分离为何难执行
收费标准已经出台,为何各小区执行起来仍有难度?记者分别咨询了小区和充电桩公司。
目前,本市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安装与运营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小区物业公司购买充电设施,物业公司明码标价,居民充电缴纳的费用到了物业手中;另一种是小区物业公司与充电桩公司合作,物业提供电力,充电桩公司安装运营设备,居民直接向充电桩公司缴费。在后一种模式下,物业公司几乎没有支出且能获得收入,因而也更为普遍。当记者以小区物业公司名义向“小绿人”公司咨询合作时,工作人员说,用户充电结束后一起收取服务费和电费,到平台上再分开,电费结给物业公司,该公司拿服务费。电费与服务费打包收取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更容易获取较高收益。
对于这种模式,充电桩公司也有自己的考虑。在本市多个小区设置充电桩的某家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购买一台充电设备大约几百元,但如果没有供电条件,安装费用还得几千元,再加上后期的运维成本,势必需要通过收取服务费来弥补。“如果服务费太低,就不赚钱;服务费太高,就太扎眼,所以普遍都把服务费‘藏’在电费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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