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依法破解农民工工资维权举证难
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关系到亿万普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稳定。《条例》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环节进行了梳理和保障,其中每一条规定都可谓“干货”。针对长期以来农民工因没有签劳动合同而“举证不力”的维权难题,《条例》为解决发生拖欠工资之后证据不足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简称《条例》)。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相关报道见A3版)
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关系到亿万普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稳定。《条例》的颁行实施,体现了国家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心和能力。《条例》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环节进行了梳理和保障,其中每一条规定都可谓“干货”。比如,针对长期以来农民工因没有签劳动合同而“举证不力”的维权难题,《条例》为解决发生拖欠工资之后证据不足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后,主要有两条维权路径,一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二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通过哪种路径维权,农民工都要有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欠自己多少工资等。只有解决了农民工欠薪证据不足的问题,才能真正提高他们维权的成功率。
但在现实中,农民工维权时往往面临证据不足、难以取证的问题。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一项案件统计数据显示,在农民工讨薪败诉的案件中,约有80%是由于农民工没有相关证据而导致的。虽然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考勤表、工作证等资料证明,都可以作为农民工被欠薪的证据,但由于很多农民工跟着包工头干活,现金结账,也没这些证据。再加上部分农民工缺乏证据意识,没有留存证据,导致欠薪后拿不出足够证据来维权。
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亮点之一就是用法规来解决农民工欠薪之后证据不足的问题。《条例》从三个方面对证据不足作出明确规定,这些规定针对性很强,有望让农民工讨薪变得更容易,甚至农民工没有证据也能拿到欠薪。
首先,《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也就是说,通过用工实名制以及规范工资支付等,来防止出现农民工证据不足的问题。
其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这一规定的言外之意是,不管农民工有没有维权证据,用人单位必须要保存相关证据。要求保存这种证据,既便于执法部门今后核查,同时,对用人单位也形成了一种约束。
再次,还有类似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即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以上材料的,用人单位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从根本上说,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最好办法是用人单位不敢欠薪。《条例》中无论规定用人单位保存工资支付台账,还是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都对用人单位是一种有力震慑。再加上拖欠工资“黑名单”等措施,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有望倒逼用人单位不敢再拖欠农民工工资。
当然,现实情况远比制度规定要复杂许多。比如,农民工被欠薪后,碰到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遇到的不是用人单位,而是个体包工头,那么上述涉及用人单位的规定,对于农民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维权,可能就存在保障力不足的问题。类似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强化执法、完善立法予以认真解决。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