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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入河排污口 有奖举报的公告

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落实《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污染防治攻坚,坚决打击非法入河排污口,我局决定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有奖举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举报内容所指入河排污口是指除目前已经排查出的34个入河排污口(见附表1)之外的、新发现的入河排污口,不含雨水排口。

2.举报人是指举报呼和浩特市辖区内新发现的入河排污口的公民。

二、举报方式

3.本次采取电话举报的方式,举报电话0471-4917164。原则上实行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入河排污口的具体位置、现场照片(含坐标),录制不少于10秒钟的现场视频,配合协助现场核实。照片、视频等资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4.受理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安全。

三、现场核查

5.受理部门应做好举报线索登记,并在举报之日起3日内协同举报人到现场核实。

四、奖励方式及标准

6.实行首报奖励制,对多人举报同一入河排污口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联名举报同一入河排污口的,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7.凡对举报的入河排污口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现金500元。举报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

8.举报人到指定地点当面领取奖金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领取人需提供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活动及受理时间

9.本次有奖举报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6月10日。

10.举报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其它时间及节假日不受理。

六、其他

11.本公告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已排查出的34个入河排污口清单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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