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一男子酒后驾车至疫情防控点时,不仅不配合检查登记,还持刀追砍疫情防控人员致其受伤。3月10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获悉,涉事男子获刑8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月6日,被告人云某某酒后驾车到和林格尔县讨速号村北疫情防疫点,不配合检查登记,还持刀追砍疫情防控人员武某某,并将武某某左前臂砍伤。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武某某左前臂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到案后,云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案发后取得武某某谅解。最终,被告人云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和林格尔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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