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清明节期间首府部分道路将采取道路交通管理措施。
据介绍,4月4、5、6日,每日6∶00—15∶00对部分道路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禁止过境的大、中型货运机动车在110国道(G6)高速金川出入口至呼市绕城路(G601)郭家营出入口段行驶,途径110国道车辆请从(G6)高速、呼市绕城路(G601)通行。
二、禁止所有大、中型货运机动车在110国道(西二环至兴安北路段)、成吉思汗大街(通道北路至兴安北路段)、通道北路、104省道(北二环至武川工业园区段)、101省道(太伟滑雪场至大学城段)、呼伦北路、哲里木路、兴安北路、呼哈路、生态路通行。
三、呼哈路(110国道至生态路段)采取由南向北单向行驶,生态路(呼哈路至三卜树段)采取由东向西单向行驶,生态路(古路板路口至松鹤园)采取由西向东单向行驶。
四、去往祭扫场所的车辆,请自觉服从现场交警指挥,按规定方向、道路行驶。陵园、公墓门前50米范围内道路两侧严禁停放各种车辆、摆摊设点。车辆停放在规定的临时停车点。
五、交管支队将根据交通流量情况,对机动车在上述道路实施临时分流、管制措施。社会车辆出行请提前选择好出行方式、时间、线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艾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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