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包头市财政局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包头市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据各旗县区上报的困难群众保障人数和资金需求,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安排本级预算资金,一季度足额拨付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9108万元,兜牢民生底线。
拨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8124万元,其中提前下达二季度专项补助资金4820万元,用于保障困难群众疫情期间基本生活,全市享受保障人数31957人;拨付孤儿基本生活费558万元,用于孤儿基本生活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等相关支出,全市享受保障人数388人;拨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和临时救助补助资金426万元,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按照包头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需求。(张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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