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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7城发放消费券近8000万元搅动“一池春水”

4月15日起,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将通过支付宝发放首批200万元消费券,其后还将发放150万元消费券。乌海市是内蒙古第七个发放消费券的城市。此前,赤峰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都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等平台向居民发放消费券,其中赤峰市发放3000万元,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放230万元,其他地方均为1000万元。加上乌海市发放的350万元,内蒙古这七个城市发放的消费券总金额近8000万元。

内蒙古七城市消费券发放一览表

这些城市的消费券都是分批发放,消费领域涉及餐饮、商超、文旅等方面,以“满减”形式在线下实体店使用,优惠幅度最高的城市为150-50元。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还发放了30元现金券,可直接抵现金使用,不限定消费标准。

据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局长赵英杰介绍,呼和浩特市从4月5日下午发放消费券到现在,通过微信、支付宝和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各类消费券61.81万张,金额总计1000万元,各平台消费券均已领取完毕。目前共核销7.54万张,核销率12.2%,核销总金额85.67万元,带动消费718.52万元,综合消费杠杆为1:8.39。三种渠道中,支付宝核销率最高,达51.3万元,带动消费491.52万元,综合消费杠杆为1:9.58。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于光军认为,发放消费券既可以补贴市民,在短期内迅速提升居民消费热情。又能惠及企业,带动相关行业企业增加收入,对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增长有“乘数效应”。

内蒙古经济学家盖志毅分析,发放消费券对刺激区域消费有“四两拨千斤”作用。但在具体实施中要充分考虑实际,比如发放人群和企业是否精细化、消费券的保底消费额度是否符合大众消费习惯、消费券使用期限是否足够长、领取和使用渠道是否畅通和方便等。具体实施部门一定要将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的细节问题想周全、解决好,让消费券发挥最大的杠杆作用,带动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发展。(郝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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