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命名表彰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第六届文明村镇、第九届文明单位标兵及文明单位的决定》,包头边境管理支队荣获第九届“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
长期以来,包头边境管理支队始终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边境管理中体现文明执法,在热情服务中树立文明形象,不断提高民警文明素养和队伍文明创建整体水平,激励引导广大民警树立远大理想、践行忠诚使命,让“文明之花”在边境草原绽放。2019年以来,支队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发挥“北疆警地联动综治服务中心”作用,积极构建“2+X”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破获盗掘文物类案件2起,化解矛盾纠纷88起,查验出入边境管理区车辆11100余辆次、人员17300余人次。组织开展了警营开放日、义务献血、植树造林、清除白色污染、关爱空巢老人、普法宣传、民族政策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30余次,帮扶困难群众20多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该支队民警第一时间写下请战书,在辖区15个疫情监测点日夜坚守,对过往人员、车辆进行24小时100%查验,共检查车辆4000余辆、人员5000余人次。抽调22名青年民警组建“联勤服务队”,为群众拉运草饲料100余吨,提供上门服务33次,受到驻地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辖区群众的高度赞誉。
包头边境管理支队民警纷纷表示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接再厉,巩固和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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