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蓝天保卫战的关键年,我市要圆满完成各项建设等整治任务,力争在示范乡镇和行政村率先做到生活垃圾“户投放、村收集、乡镇转运、旗县无害化处理”的管理模式,并逐步向周边村落辐射延伸,基本达到村镇环境卫生“三净两无一有”的管理标准(即路面净、门前屋后净、受水口净,村内无积存垃圾、垃圾倾倒点无暴露垃圾,公共卫生间有专人管理),村容村貌治理得到显著提升,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常态化管理给农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根据《2020年呼和浩特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确定的开展范围和整治标准要求,我市年底前要达到新建、改造的卫生公共厕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按照常住人口每1000人左右建设1座公厕,人口密度大的村庄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建设公厕,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座卫生公共厕所,有条件的要建设水冲式公共厕所;确定为示范村镇的地区,新城区要达到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赛罕区、各示范镇、示范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分别达到95%、80%和85%以上,其它村镇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新城区长效管护机制要全面建立,赛罕区的示范镇、示范村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其它村镇(包括自然村)环境卫生基本达到整洁干净,有清扫保洁队伍,村容村貌有显著提升。
目前,全市正在做好前期宣传再动员工作,各地通过微信、自媒体、广播、宣传条幅、宣传栏等多形式对辖区内所有乡镇、行政村进行全方位宣传,使广大村民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给村民带来的舒适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结合“三清一改”整治工作要求,我市要求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村镇包括自然村的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示范村镇制度建设、收运处置工作台帐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试点村已基本开展工作。
我市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户厕改造、清洁家园、“三清一改”等工作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积极性,形成“干部群众一起干”的浓郁氛围,决不能出现“干部干、群众看”等不良现象。要鼓励农民在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投工投劳,让群众更多参与建设、管护、清洁等工作,让群众真正成为乡村振兴中的参与者、受益者和主人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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