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我市城区83处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行为,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启用市区内的83处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明细附后),将对机动车驾驶人及乘车人不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本通告自2020年5月26日开始,通告时间为10日,通告结束后所有违法数据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附:1、包头市城区启用83处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点位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5月25日
包头市城区启用83处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点位
来源:包头交警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