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6日凌晨1时53分许,兴安盟阿尔山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到报警,在阿尔山市新城街林业局门前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逃逸,行人李某某受伤。民警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受伤群众已被送往医院,现场只勘查发现零星血迹,再无其他线索,由于事发时间较晚,路上无其他目击证人,附近商户也已关门,未提取到相关监控视频,案情研判有着重重困难和不确定性,侦破条件极其有限。
大队立即成立案件小组,8:30左右,商户陆续营业,办案民警立即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确定嫌疑车辆为三轮载货摩托车,通过分析行驶轨迹,对逃逸方向路口监控视频逐一排查,追查到该车辆驶入雪都小区。民警立即对小区进行排查,11时许找到事故车辆。通过走访周围群众,确定车主。在进行电话询问时,车主董某不接电话,随后关机,车主董某嫌疑上升。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组在事故车辆小区进行蹲守,另一组对其进行追踪排查,于当日14:30左右,在伊尔施电视塔将董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逃逸,应主动接受调查,依法承担责任,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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