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位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潮脑梁村、神山村、常青村、铜川村,罕台镇查干村、灶火壕村。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20〕 第1号
2019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有关规定,以自然资函[2019]801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12.141公顷。现将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建准格尔至鄂尔多斯铁路(东胜区段)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东胜区铜川镇潮脑梁村、神山村、常青村、铜川村,罕台镇查干村、灶火壕村。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东胜区铜川镇潮脑梁村集体土地0.8063公顷,神山村集体土地41.7219公顷,常青村集体土地0.64公顷,铜川村集体土地33.4313公顷,罕台镇查干村集体土地21.452公顷,灶火壕村集体土地14.0895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1、东胜区铜川镇潮脑梁村补偿安置标准:耕地0.024公顷;补偿标准35.0175万元/公顷。林地0.478公顷;补偿标准15.214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0.3043公顷;补偿标准10.8675万元/公顷。
2、东胜区铜川镇神山村补偿安置标准:耕地0.8205公顷;补偿标准35.0175万元/公顷。林地13.465公顷;补偿标准15.2145万元/公顷。天然牧草地8.9589公顷;补偿标准10.8675万元/公顷。农村道路0.2132公顷;补偿标准10.867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18.2643公顷;补偿标准10.8675万元/公顷。
3、东胜区铜川镇常青村补偿安置标准:林地0.561公顷;补偿标准20.57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0.079公顷;补偿标准11.7105万元/公顷。
4、东胜区铜川镇铜川村补偿安置标准:耕地2.9494公顷;补偿标准49.0575万元/公顷。林地16.3967公顷;补偿标准20.5725万元/公顷。天然牧草地12.1349公顷;补偿标准11.710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1.9503公顷;补偿标准11.7105万元/公顷。
5、东胜区罕台镇查干村补偿安置标准:耕地1.2781公顷;补偿标准49.0575万元/公顷。林地4.8634公顷;补偿标准20.5725万元/公顷。天然牧草地12.0834公顷;补偿标准11.710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3.2271公顷;补偿标准11.7105万元/公顷。
6、东胜区罕台镇灶火壕村补偿安置标准:耕地2.1232公顷;补偿标准68.04万元/公顷。林地2.0822公顷;补偿标准22.68万元/公顷。天然牧草地4.9168公顷;补偿标准15.795万元/公顷。坑塘水面0.123公顷;补偿标准15.795万元/公顷。设施农用地0.1936公顷;补偿标准15.795万元/公顷。农村道路0.1013公顷;补偿标准15.79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0.0544公顷;补偿标准3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4.495公顷;补偿标准15.795万元/公顷。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用地保护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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