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商业 >

公共区域建收费停车场 部分业主有意见

万锦领秀小区外要建设停车场的公共区域 摄影/首席记者 张学博

“小区外面有块空地,这是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现在物业公司要在这里建收费停车场,我们这些业主们对此持反对意见……”近日,家住呼和浩特市万锦领秀小区的部分业主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反映。

4月17日9时,记者来到位于呼伦贝尔南路与陶利西街交会处的万锦领秀小区,在业主王先生的指引下,记者在该小区东侧找到了这片公共区域,由于地面上已经施划了停车位,不少车辆都停在了这里。“这片区域大概是在3月份开放的,目前处于免费对外开放状态,下一步要建成收费停车场。”7号楼业主王先生介绍道,小区内的地下车位只卖不租,无奈之下,业主只能将车放在小区外面的马路边上,不方便不说,还经常被交警贴罚单。这片区域本身就是归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物业公司应该免费让业主在这里停车,而不是建收费停车场。“我们是在3月份得知这里要建收费停车场这一消息的,据物业公司的人介绍,停车场审批通过后,将面向社会开放,而业主以低于社会车辆的价格交纳停车费。”王先生说道。采访中,记者在万锦领秀7号楼业主微信群看到,万锦物业服务中心于3月21日发布了一条通知,大致内容如下:近期业主多次反映小区停车难问题,要求免费开放商业东侧及南侧外围停车场。因年前已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小区外围停车场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为兼顾住宅与商业业主(使用人)的利益,根据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物业在完善消防通道标识、标牌后将开放东商业外围停车场,待停车场手续齐备后,再进行改造管控。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对此,业主吴先生表示,针对改建收费停车场一事,物业公司声称他们已经征得了2/3业主的同意。但是据他所知,不同意的业主也有很多,从上个月开始,他们发起了联名签名联,要求物业公司免费开放停车场。“目前,7栋楼各自都有不少业主签了名,如果下一步物业公司办下来手续,我们会拿出签名表进行对质。”吴先生告诉记者。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4月21日9时40分,呼和浩特市万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万锦领秀项目一位李姓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确实准备在小区东侧区域建设收费停车场,所有的材料已经递到公司,公司有专人负责手续办理。由于这片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他们在前期进行了入户,向业主出示了书面承诺书,就未来规划、管理、收入如何支配等进行了说明,最终征得了928户住宅和38户商业业主中2/3业主的签字同意。他表示,之所以要建收费停车场,主要是为了对公共区域进行一个有序的管理,防止出现车辆乱停乱放、卫生环境差、路面铺设石材被破坏等情况。对于收费停车场建成后,业主的利益如何维护这一问题,李姓负责人说道,今后,停车场的收入一部分将用于路面养护、监控设施配备等,一部分会考虑为停车场上责任险。此外,除去人工工资后,剩下的部分资金会全部返还给业主,不作为物业公司利润的一部分。为了做到公开、透明,他们会对停车场的收入进行公示。“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相关部门来核定,可以确定的是,对于小区业主来说,今后在停车场停车的费用要比社会车辆便宜。”李姓负责人补充道。(首席记者 张学博)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