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花样百出,以租车为名骗租汽车,再通过变卖或典当、抵押方法套取现金的犯罪时有发生。
3月6日,开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连续接到辖区3家汽车租赁行的报案:今年1月至2月期间,赤峰男子张某从3家公司共租走4辆汽车,期限一般为5至7天,合同到期后,租赁车辆不知所踪,租赁人张某销声匿迹。
接到报案后,围绕张某留下的身份信息,警方调查发现,案发前,张某债务缠身,其通过假租实卖车辆的方法,利用假的买卖合同,将租来的车辆全部变卖,所得款项大部分用于还债,剩余部分挥霍,随后隐匿失联。经价格鉴定部门鉴定,涉案车辆总价值22万余元。经过多日的追踪侦查,3月16日,民警在开鲁镇某饭店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经审讯,其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嫌犯供述的线索,民警立即前往赤峰市,将涉案的4辆汽车全部追回,并及时发还给各家租赁行。4月1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记者 李晶 通讯员 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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