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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环保部门倡议: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7月2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向广大市民朋和企事业单位发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倡议。近年来,臭氧(O3)已然成为呼和浩特市夏季环境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在刚刚过去的六月份,呼和浩特市出现8天污染天气,除2天为沙尘天气外,其余6天全部为臭氧污染。臭氧污染主要由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高温光照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生成。臭氧具有腐蚀性,浓度超标会对人体呼吸道、免疫系统和皮肤等带来伤害。

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来自于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要来源是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装饰装修、服装干洗、餐饮油烟,以及秸杆燃烧和农药使用等。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成为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当务之急。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该局倡议:

(一)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单位)积极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采取低VOCs原料替代、VOCs收集治理、治理工艺改进等措施,全面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

(二)在高温日照易发生臭氧污染的天气条件下,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要实施错峰生产,停止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市政道路画线、栏杆喷涂等户外作业,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三)广大市民群众装修房屋要自觉使用环保的建筑涂料、低有机溶剂型木器漆和胶粘剂。

(四)供给成品汽油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及石化、化工企业,每天10时至17时不开展装卸业务;倡导加油站开展夜间加油降价促销活动,鼓励群众夜间(20时~6时段)加油。

(五)拒绝露天烧烤,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低油烟、低污染、低能耗的饮食方式,选择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场所。

(六)不焚烧秸杆、垃圾,不烧劣质燃煤,每天10时~17时减少农药喷洒、农业施肥、城区绿化喷洒药物等生产作业,最大限度减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臭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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