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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 7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内蒙古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已制定。7月底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发放到位。

据了解,此次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以及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职人员、领取病残障津贴人员均纳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姚晓东介绍,此次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执行。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方面,每人每月增加54元。在挂钩调整方面,按照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8%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调整。在倾斜调整方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增加3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此外,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4元;按照退职生活费水平1.8%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调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调整。高龄群体和企业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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