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主持召开了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坤德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坤德公司的9家债权人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全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通过标志着呼和浩特市首例“执转破”案件在进入重整期间后,将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摆脱企业生存困境,重新焕发生机。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中院于2018年7月26日受理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对坤德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6月13日,坤德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向呼和浩特市中院提出重整申请。破产合议庭组织管理人及债务人对坤德公司的核心资产、负债、意向投资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坤德公司是一家运输企业,发展潜力较大,且有经济价值,尚有挽救可能。呼和浩特市中院随后启动预重整制度,通过与各方利害关系人协商,对坤德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梳理,借助法律强制性规定调整债权人利益,加强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程序功能,积极引导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利益关系主体同舟共济、共度时艰。经过多轮谈判和磋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等9家债权人与坤德公司达成《破产重整计划十方协议》。
呼和浩特市中院从受理坤德公司重整申请到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仅用时27天。该案为着力发挥破产重整挽救困境企业的制度功能、有效提升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的司法实践样本。(记者 张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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