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8日了解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日前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其中明确,今年,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苏木、乡镇等基层脱贫攻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同时,援湖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自治区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意见还明确,因疫情防控原因,我区今年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出适时调整,凡参加2020年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符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方可参加评审。其中,在评审学时要求方面,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完成2018年、2019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相应学时要求,完成2020年3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即可,对专业科目不做要求。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完成2020年3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即可,对专业科目学习不做要求。在考核认定学时要求方面,申请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考核认定年限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认定助理级,需完成2020年3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即可,对专业科目学习不做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认定中级,需完成2019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2020年3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对专业科目学习不做要求;博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此外,在职业资格折合学时规定方面,凡在自治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专业科目学时。(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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