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呼和浩特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利用三年时间,在商业中心区、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体娱乐功能区等重点区域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青城”消费功能区,进一步繁荣呼和浩特市夜间经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
意见指出,要支持老字号、地方特色餐饮企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夜间消费功能区设点开店,通过展示传统技艺、创新经营模式扩大产品受众、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积极引进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在夜间消费功能区开设直营门店。要在大召特色商业步行街、大盛魁文创园、稍麦美食街、万达步行街等区域组织开展深夜美食节、灯光节、文旅演出等夜间主题活动。选择发展基础好、管理水平高的夜生活集聚区在夜间特定时段开展店外营销活动。推动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完善公园体育健身设施和运动场地,满足市民健身消费需求。要引导夜间消费场所拓展智能化、网络化全渠道布局,增加互联网、大数据、AR、VR等现代技术的应用,打造一批智慧商圈、智慧景区,构建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的消费环境。要引导特色商业步行街、大型商业综合体延长营业时间,增加适合夜间消费的经营项目。在夜经济消费功能区周边要做好地铁、公交等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加密运行班次、延长运营时间,适当增加街面限时停放车位和出租车候客点等等。
主要目标是利用三年时间,以各地区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健全配套服务、汇聚消费品牌、培育消费业态、塑造消费场景,重点培育以购物、旅游、文化、体育、餐饮、健康等为代表的服务型消费产业,在商业中心区、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体娱乐功能区等重点区域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青城”消费功能区,进一步提升首府夜间经济消费品质。(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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